
一、合并報表的制度安排
對于單個企業報表而言,其目的和作用理論與實務界已形成一致的認識。然而合并報表的編制在不同的會計環境中有著兩種不同的制度安排:一種是以合并報表取代母公司報表,母公司只對外提供合并報表,而不提供其自身的財務報表,這種做法可稱為“單一披露制”。另一種是要求母公司同時提供合并報表與母公司報表。這種做法可稱為“雙重披露制”。“單一披露制”的基本邏輯是,合并報表比母公司報表更為有用,其典型代表是美國和加拿大。“雙重披露制”的基本邏輯則是,合并報表與母公司報表各有其作用,合并報表并不能取代母公司報表。我國目前采用的是“雙重披露制”。國際會計準則采取了折中的辦法,沒有強制規定提供合并報表的母公司還必須提供母公司的單獨財務報表。
二、合并報表有用性的因素分析
(一)合并報表的編制目的(服務對象)
合并報表的服務對象在不同的合并理論下有不同的界定。人們的普遍共識是合并報表主要服務于母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為母公司的控股股東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彌補母公司報表的不足。
(二)編制合并報表的理論
母公司理論是一種站在母公司股東的角度,來看待母子公司之間控股合并關系的合并理論。該理論主要服務于母公司股東,強調合并財務報表是母公司財務報表的拓展。依此理論,合并報表應采用全面合并法,但在合并財務報表的股東權益部分只列示母公司股東的權益,少數股東權益不在其列。
實體理論是一種站在由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組成的統一經濟實體的角度,來看待母子公司間的控股合并關系的合并理論。在合并報表中它強調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與被控制關系,而這一關系使母子公司所形成的企業集團成為一個統一的經濟實體。依此理論,合并財務報表也應采用全面合并法,而少數股東權益與母公司股東權益一樣均應列入股東權益。
(三)母公司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采用成本法是強調法律主體的概念,采用權益法所強調的是同一管理階層下的經濟實體概念。成本法的重點在于從法律實體的角度反映投資資產的業績,而使用權益法提供的損益信息類似于通過合并得到的信息。
三、新會計準則體系下合并報表的有用性分析
(一)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圍的變化
根據CAS2和CAS33的相關規定,母公司對實施控制的子公司,其長期股權投資不再采用權益法,而改用成本法核算,期末編制合并報表時,應按權益法進行調整。
(二)合并范圍的變化
在新會計準則中強調實質性控制,即實際意義上的控制,而不是僅僅法律形式的控制。
(三)合并理論的變化
新會計準則采用了實體理論,實體理論所提倡的合并報表是為企業集團的所有資源提供者編制的,與我國會計信息需求的實際情況相適應。并且從國際上看,實體理論目前已經成為合并報表的主流理論。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要在全球范圍內參與競爭,就要充分借鑒國際會計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