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7月20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說明書),共三章一百二十三條,詳盡對創業板公司的招股說明作出了規定。其中第二章第十節是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共二十二條,第十二節未來發展與規劃共五條,筆者認為這兩條里更多的是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戰略要求。對于管理層分析的信息披露,是創業板上市公司對外披露的信息中最具價值的部分。本文僅就其信息披露內容中的相關戰略信息披露拙議。
一、管理層分析披露制度概述
對于管理層分析,在主板市場中稱為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是上市公司對外披露的信息中最具價值的部分,它提供了基于公認會計準則而產生的表內信息以及報表附注所無法提供的信息,可滿足投資者對信息的相關性和前瞻性的更高要求。美國是第一個提出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制度的國家,我國于2002年6月22日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中首次使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在第五節中“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取代原“經營情況的回顧與展望”,并于2005年12月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年度報告》中做充實、針對和有效的修改。我國現行管理層討論與分析規定的披露內容主要側重的是:報告期間經營情況分析、報告期內投融資情況分析和經營計劃與業績預測情況三部分。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該說對于財務報告,是有益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補充,為投資者把握公司未來發展方向,滿足其對信息相關性和前瞻性的要求。
在公布的針對創業板《說明書》中,除對常規報表信息披露外,還要求側重于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和現金流量的分析,而且要求發行人披露盈利預測報告時應聲明:“本公司盈利預測報告是管理層在最佳估計假設的基礎上編制的,但所依據的各種假設具有不確定性,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應謹慎使用。”同時要求發行人應披露發行當年和未來三年的發展規劃及發展目標,說明發行人在增強成長性、增進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核心競爭優勢等方面擬采取的措施。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管理層分析信息披露的戰略需求
(一)創業板市場的門檻和特征使然。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自身發展狀態決定。
(四)主板市場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的啟示。
三、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戰略解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的信息分三類:一是每年應當披露的信息;二是只在事件發生后才應當披露的信息;三是自愿性披露信息。創業板《說明書》關于管理層分析的信息披露規定,分別列示在第二章第十節的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第十二節未來發展與規劃兩部分。筆者認為對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管理層分析的信息應劃分為兩部分:一是規范披露信息,二是戰略披露信息。對于規范披露信息要盡可能量化、有可比性,對于戰略披露不要循規蹈矩,但也要有章法,企業要承擔因所謂的戰略信息誤導投資者產生損失的責任。
(一)規范信息可比、量化,盡可能動態化。
(二)注重戰略信息的深入、實質分析。
(三)披露戰略相關信息的檢驗。
(四)戰略披露的風險預警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