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隨著我國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款也相應增加,很多納稅人對工薪收入個稅政策及計算方法卻知之甚少,并不知道自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既算出來的。本文詳細介紹了工薪收入個稅政策法規及相應的計算方法,以期增進納稅人有關納稅方面的相關知識。
關鍵詞:工薪所得 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是指對個人(自然人)取得各項應稅所得而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根據2006年1月1日起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了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共列出了11項個人應稅所得。在這里我們只討論研究這11項中的第一項,即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稅法的規定,工薪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款是按月計征的,適用的是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要正確掌握工薪所得稅款計算方法,首先要明確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應稅工薪收入的范圍
應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包括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取得的都屬于應稅工資薪金所得。
(一)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
1、對按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包括以下四種:
①獨生子女補貼;
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③托兒補助費;
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個人因公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次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2、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救濟金是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3、按照國際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其中達到離、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4、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領取原提存的上述“四金”時,也予以免稅。
5、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發放的取暖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不予免征的項目
1、對于單位按期發放、人人有份的所謂誤餐補貼,不屬于免稅范圍,應并入當月工薪所得計算納稅。
2、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個人的工薪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3、企業和個人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對超過規定的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4、企業和個人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發放的取暖補貼,對超過規定的比例發放的部分,平均分攤到4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減稅項目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僅限于勞動所得);按規定殘疾人工薪所得稅款減征80%。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二、計稅依據的確定
計稅依據即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個人取得的每項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后的余額。工薪所得采用每月收入定額扣除的方法,按月計征,以每月收入額減去稅法規定的1600元的免征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九級累進稅率表
級數 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1、通常情況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月應納稅額=當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個人取得獎金的征稅規定
(1)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納稅。
例1:某人2006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收入3000元,同時取得先進獎獎金2000元,計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3000+2000-800)×15%-125=505元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具體算法如下:
第一步、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按得出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二步、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說明的是:
第一、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當月,納稅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即1600元,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薪所得與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的差額”后的余額,再按上述方法進行計算。
第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例2:某人年終一次性取得獎金3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
① 30000÷12=2500元(查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
② 30000×15%-125=4375元
例3:如果上例中某人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30000元,當月其工資額為600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
①[30000-(1600-600)]÷12=2416元(查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
②[30000-(1600-600)]×15%-125=4225元
以上僅對常見的幾種工薪形式的個稅計算方法進行了介紹,僅供大家參考。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要正確區分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學校、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為此我們在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計算時應加以區別。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作者:趙香穩 文章來源:河北經貿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