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 我國新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在形式上與IAS36基本保持一致,但具體到實際運用,仍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存在一些實質性差異。這些差異有技術層面上的原因,也有管理慣例和監管制度方面的原因,新會計準則的國際化仍任重而道遠。
在2006年我國會計準則的歷史性變革中,資產減值準備變革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備受關注的焦點。在此背景下,研究資產減值會計的發展歷程及其趨勢,比較我國資產減值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分析差異差生的原因,一方面有助于把握資產減值會計思想的內核;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理解和解釋資產減值會計理論和實務的現狀,更好地應用和完善我國資產減值準則。
一、我國資產減值會計發展歷程
我國資產減值會計產生于20世紀90年代初期,至2006年新會計準則發布,其發展變革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無到有。
第二階段:1998年《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及相關補充規定頒布。
第三階段:集中體現在頒布的各項具體會計準則和從2001年起施行的《企業會計制度》中。
二、我國新資產減值準則同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分析
綜觀我國新準則體系有關資產減值的規定和處理,在形式上基本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兩者都是采用單一的會計準則來規范長期資產的減值問題,對流動資產的減值在各準則中均有規范;對資產減值的認定規范統一且具體,資產減值是當期的一項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等;但在一些方面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仍然存在一定差異,具體表現在:
(一)有關概念的適用。
(二)資產減值準則的適用范圍。
(三)表明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四)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記錄。
(五)資產減值損失以后會計期間能否轉回。
三、我國新資產減值準則同國際會計準則在趨同中出現差異的原因分析
在趨同大背景下,為什么新資產減值準則同國際會計準則在趨同中還存在差異?
在2006年的會計準則改革中,我國政府充分遵循了借鑒國際慣例與立足國情相結合的原則,充分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特別是我國目前的市場環境、法律環境、信息使用者及其需求以及信息編制者水平和國際社會存在的差異,堅持本質上不同的,就要有中國特色。這種指導思想是影響我國資產減值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出現差異的基本因素。具體原因大致分析如下:
(一)信息市場、價格市場尚不健全,需進一步培育和完善。
(二)政策法規尚不完善,合理的評價標準亟需設置。
(三)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判斷能力亟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