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務消費是指政府公務人員因履行職務而引起的各項開支的總稱。職務消費主要包括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出差、會務、通訊、辦公等費用開支,是和政府公務人員“福利待遇”完全區別開來的性質迥異的概念。然而目前的領導干部利用職務消費,肆意腐敗的現象日益突出,因此正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職務消費,已經刻不容緩。
1 職務消費現狀概述
當然,在不違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領導干部適當的職務消費是必要的和正常的。但近幾年來,在審計中不難發現,許多單位領導干部職務消費已嚴重超出了正常的“尺度”,失去了控制,職務消費已成了任意消費。主要表現在:
1.1 消費成本高。據悉,我國職務消費已經分別占全部財政收入和支出比例的11%和40%以上,嚴重擠占了財政資金,成為各級財政經費支出的一大負擔。一些地方的職務消費開支已占到其財政開支的絕大部分,有的地方僅公車消費就占到了其地方財政支出的l/3以上,甚至更多。由于過高的支出,有的已導致財政資金入不敷出,單位的經費壓力增大,個別單位,已導致干部職工工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
1.2 消費支出有增無減。在審計中不難發現,其他消費如通訊費、禮品贈送費、差旅費等費用,許多單位沒有嚴格地執行規定。一是通訊費亂支亂報。二是差旅費亂補亂報。一些單位為了和上級或有利害關系的部門疏通關系,大開方便之門,不惜代價地贈送禮品等。
1.3 開支漏洞多。極少數人還以職務消費為名,行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之實,把職務消費變成了藏污納垢之所。例如:以招待費的名義,亂報亂銷,致使“招待費是個筐,什么都往里面裝”;公車私用的現象也比較普遍;一些單位和個人以外出“學習考察”、“招商引資”、“研討交流”為名,把公費旅游巧妙地隱藏在公務活動之中等。
1.4 有效監督難。由于職務消費本身是必不可少的,職務消費的主體又大都是領導和公務人員,且帶有一定隱蔽性,難以界定和發現,容易形成“上級不好監督、同級不愿監督、下級不敢監督”的局面,出現監督死角。
誠然,解決職務消費中存在的問題,必須標本兼治,特別是要加大改革力度,首先是建立健全相關審計法規制度,并基于經濟責任審計,正確評價職務消費。
2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職務消費評價
2.1 職務消費制度改革
2.1.1 建立監督機制。一是要建立財政和審計監督機制,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票據以及財務制度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報批制度,堵住財務管理上的漏洞;審計部門要強化審計監督,及時糾正各種不規范行為。二是要建立職務消費公示制度,實行“陽光下的消費”,定期公示職務消費情況,聽取有關部門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使職務消費透明化、公開化。這是防止職務消費中腐敗問題的一個重要舉措。三是要加強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的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2.1.2 分步實施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職務消費貨幣化是指根據公務員個人職務和崗位特點,將因職務行為引發的費用,通過津貼形式,以年度為計算單位,一次性劃歸領導干部個人支配使用,不再采取由單位集體報支的方式。職務消費貨幣化有利于規范開支、降低消費,對于從根本上堵塞漏洞,防范職務消費中的腐敗行為具有積極作用。
2.1.3 實行相關配套改革。改革預算編制方法,積極推行部門預算,將預算內外資金統一納入預算管理,將部門財政性資金全部置于有效監督之下;強化“收支兩條線”管理,斷絕單位“小金庫”的來源;下大力氣推動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由國庫直接掌握公共經費開支,消除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的“操作空間”。
2.1.4 修改完善有關制度。根據改革完善職務消費制度的要求,對過去已經制訂的制度規定,該重申的要予以重申,有漏洞的要加以補充完善,不具體的要加以細化。例如對那些已不適應當前經濟發展水平,或不切合實際根本執行不了的制度規定,如出差住宿費、公務接待用餐等費用標準盡快修訂完善,以堵塞因制度無法執行而形成的漏洞。
2.2 職務消費評價對策 將職務消費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中國國情條件下的審計評價發展趨勢,鑒于“職務消費標準”這一議題已正式納入中央政府的議事日程,同時從現實黨政領導干部廉政考核內容看,職務消費數據也能反映黨政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狀況,并已經作為組織部門考核干部的依據之一。同時職務消費在我國目前尚處在改革階段的政府公務體制管理模式中還屬于“新生事物”,還缺乏規范性的認識和界定,更缺乏統一、嚴格的標準。以往有關領導干部履行職務的某些開支標準,大多由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制定、檢查部門制定、頒布與監督,沒有納入政府公務日常管理工作中來,既缺乏涵蓋政府公務人員所有職級的“普遍性”,又缺乏政府公務日常開支標準的“確定性”和“透明性”。所以,有必要將職務消費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來。領導干部一般在任期內的年職務消費大體可以用以下幾方面來評價:①在任職期間每年車輛費用的評價。②在任職期間每年招待費評價。③在任職期間每年公費考察以及學習費用評價。④在任職期間每年通訊費評價。⑤在任職期間每年辦公室支出報銷評價。充分發揮審計和紀檢監察部門對領導干部職務消費的監督檢查作用。負責人職務消費納入年度審計計劃,由審計部和各審計分部組織實施。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負責人和管理存在重大失誤的單位,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黨紀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針對評價內容,綜合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評價其是否存在職務消費成本過高、支出隨意性較大、支出漏洞較多等問題,審計結果提供給相關部門作為部門橫向或縱向比較的理論依據。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評價職務消費,必須做到:①職務消費評價單位化:職務消費單位化改革,主要是對領導干部職務消費中票據報銷部分進行改革,在管理方式上實行核定標準,包干到人;在支付和結算方式上,實行單位化。②職務消費評價的透明化:規范隱形收入,減少肆意職務消費。更重要的在于建立報酬與業績相吻合的報酬機制,使隱性收入變為陽光收入。這種機制不是人為規定的,而是由市場決定的。尊重市場規律,并建立與其相適應的規則,是規范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評價重點。③職務消費評價的細節化:評價職務消費,關鍵在提高管理權力和管理用權的有效性,建立細節化的評價模式。長期以來,如何評價領導干部“用權”,上缺乏深入研究和科學的評價;對于有權者及其用權行為,不是沒有管理,就是管理粗放。
3 結語
當前形勢下,職務消費是中國國情條件不可避免的產物,同時職務消費的腐敗現象也必然存在。誠然,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正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職務消費,對審計工作起著參考的作用,當然,建立健全相關的審計制度是解決職務消費腐敗的根本辦法,隨著我國各項制度的建立,相信職務消費評價會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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