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中小企業經濟實力相對較弱,自我積累能力較差,融資難一直是困擾和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努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障礙,是當今銀行業必須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青海省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障礙
目前,全省中小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99%以上,同時,中小企業提供了全社會就業崗位的70%以上,國內生產總值的60%和企業上繳稅收的40%。然而,據青海省企業調查隊開展的60戶中小企業專項調查資料表明:在調查范圍內有73%的企業感到生產資金不足,其中有57%的企業感到比前兩年更加緊張。只有27%的企業感到比以前有所緩解,大部分集中在通過產權改制的有限責任公司。據調查,60戶企業年內約需流動資金3.6億元,而金融部門所能解決的信貸資金只有需求量的2%,僅僅是杯水車薪而已。從企業資金來源看,87%的企業生產發展資金主要源于自有資金,24%的企業從銀行獲取貸款,13%的企業以民間集資方式獲取資金。自有資金占絕對比重,銀行貸款和其他渠道融資份額很少。可見,中小企業的最大困難是缺乏啟動資金和流動資金,絕大部分得不到銀行的資金支持。貸款難,融資更難的問題,已成為中小企業成長前進中的桎梏。特別是青海省中小企業受當前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影響,形勢變得更加嚴酷。從國際經濟環境看,隨著金融危機動蕩加劇,世界經濟增速明顯放緩,房地產、股票等資產價格深幅調整,大宗商品金融屬性的變化以及價格激烈波動,對國際經濟和金融體系造成巨大沖擊。目前,這場國際金融危機尚未見底,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加深,其嚴重后果還會進一步顯現。從國內經濟運行情況看,受國際金融危機和世界經濟下滑的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投資、出口增速趨緩,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下降,部分行業、企業經營困難增多,形勢更加嚴峻。在內外部環境變化的影響下,青海省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將更加惡劣。
(一)來自中小企業自身的障礙
在中小企業信貸需求中,產品有市場、有效益的成熟型中小企業,它們的正常信貸需求基本上都能得到滿足。但仍有相當多數的中小企業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由于其與生俱來缺乏行業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財務管理不規范、信息不透明、信用狀況不佳和綜合競爭力不強等問題,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
1.管理模式落后,經營管理水平較差。近些年來,青海省大部分中小企業經過改制與產權重組,經濟效益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沒有真正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在管理上仍帶有濃厚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明確的經營目標,經營上存在較強的隨意性,多數經營者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管理水平較差,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
2.企業規模偏小,產品技術含量偏低,競爭力較弱。青海省中小企業多數處于發展的初期,企業規模小,缺乏充足的資本積累,沒有足夠資金購買先進生產設備。大多是利用本地的自然環境和勞動力資源來進行一些簡單的、低附加值的加工制作,經營粗放,設備和工藝落后,產品結構表現為資源性粗加工產品多、高附加值產品少,趨同產品多、優特產品少,低檔產品多、高科技產品少的“三多三少”,缺少真正有發展潛力的名、優、特產品,發展潛力有限。
3.信用意識淡薄,財務狀況不夠透明,銀企信息不對稱。相對于大企業,中小企業信息透明度低,社會公信度欠佳,很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不健全,存在多本帳簿、多頭開戶現象,報表數據失真,導致中小企業在尋求信貸支持時,銀行會因信息不對稱,難以掌握其真實的經營狀況及不能準確判斷其信用程度,從而逆向做出選擇,使中小企業貸款難度增大。而中小企業為了能得到銀行的支持,往往又千方百計地隱瞞與己不利的各種信息。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形成了銀行信貸供給缺乏符合條件的需求者,中小企業貸款需求缺乏供給者,貸款供求錯位,中小企業自然陷入了貸款難的境地。
(二)來自銀行方面的障礙
我國現有金融體系、信貸管理方式、金融服務手段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需求。
1.金融機構的信貸決策機制不利于中小企業融資。國有商業銀行為盡量減少放貸風險,所制定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不利于中小企業資信評估。在銀行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中,有針對企業經營規模的評分內容,由于中小企業一般生產經營規模小,即使經營效益好也難以評到A級或A級以上等級。而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企業信用等級要達到A級以上,發放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要達到AA級以上。且中小企業信貸資金需求時間緊、期限短與商業銀行信貸審批權限集中也存在矛盾。目前四大國有銀行在青海省的一級分行均采取信貸權限上收及“審貸分離”政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沒有信貸決策權,加上一筆貸款經過信貸管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信貸審批部門等層層把關,逐級重復審批,從申請到審批、發放,至少要履行八道手續,一般至少需30天,與中小企業貸款時間緊、頻率高、周轉快的需求存在很大矛盾。有時銀行貸款到位,企業商機已失。
2.信貸投向集中,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2008年下半年開始,我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明確要求資金重點支持能源、交通、城市基礎設施,鼓勵對大型、特大型企業投資,重點支持部分大企業發展。國有商業銀行將防范金融風險、保持業務的穩定運行和獲取最大限度利潤作為當前首要經營目標,按商業化運營,加強資金的集約管理和審慎經營,不斷上收貸款的管理權限,其機構和業務逐漸退出縣域經濟,造成資金和業務不斷向上級行集中,經營重點轉移到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在貸款投向上,信貸集中趨勢不斷加強,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行為。
3.貸款責任人追究機制,影響信貸人員的積極性。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實行的對不良貸款(特別是新增不良貸款)第一責任人制度、信貸人員終身責任制、信貸人員薪酬與不良貸款比例掛鉤制度,給信貸人員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使他們沒有信心去開拓中小企業這份廣闊的市場。特別是青海省由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各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在保全方面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由于責任與激勵機制不對稱,使基層信貸人員壓力過大,陷入“三難一怕”(收貸難、收息難、資產保全難、怕責任追究)的境地。為回避風險,在信貸決策時刻意突出風險控制目標,力求“萬無一失”,除對大企業、大項目發放貸款外,對一般企業和項目不愿放款。這些抑制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特別是對經營狀況不是很好的中小企業拒貸情況尤為突出。
4.現行抵押擔保辦法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貸款需要。從各家商業銀行放貸的條件看,目前銀行一般只接受土地或建筑物等抵押擔保,并且一般只能按評估價值的60%予以放貸。由于多數中小企業都是小規模經營,投入資金少且主要用于購置生產設備和原材料及輔助材料,其土地、廠房大多采用租賃形式,可用作銀行貸款抵押的資產主要是機器設備,因此,難以滿足銀行的要求,相當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基本沒有資格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擔保法》和《物權法》出臺以后,企業尋找擔保單位比較困難,具有擔保能力的中小企業較少,且現在大多數有擔保能力的企業并不愿意對外提供擔保,這就使企業很難提供有效的貸款擔保。同時,由于目前拍賣市場等配套設施不完善,抵押物處理費用大、手續繁多,變現難;此外,有些企業廠址設在鄉(鎮)、村,廠房、設備等抵押物變現價值低,對此類企業推行抵押、擔保方式難度較大。一旦貸款出現問題,銀行收回資金就有困難。
(三)來自社會服務機構方面的障礙
我省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滯后,也給中小企業融資帶來了極大不便。
1.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不健全。當前,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建設尚處于初級階段,還有相當多的地區未成立擔保機構。已成立的擔保機構分布較松散,且擔保基金小、擔保能力弱,擔保公司門檻和收費偏高。擔保公司一般要求企業提供抵押或質押等反擔保措施,收費一般為銀行利息的30-40%,大大增加了企業融資成本。同時擔保公司還存在主管部門監管制度不健全,外部監管難到位的隱患,有的擔保機構的資金運用甚至偏離了擔保業務。
2.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不完善。目前,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機構不多,并存在部門壟斷現象。如企業財產抵押,抵押物評估環節多、手續繁、收費高,而且有的評估登記有效期與貸款期限不匹配,貸款期限內重復評估登記、重復交費,加重了企業負擔,一些中小企業往往因此而放棄貸款,轉而尋找更具靈活和快捷性的民間借貸。
3.征信體系建設滯后。目前,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只有借款企業的信貸信息,尚未涉及未辦理信貸業務的個人信用和企業。工商、公安、司法、海關等部門各自掌握了部分企業、個人其他方面的資信情況,部門間未實現信息共享。金融部門難以獲得企業的綜合信用情況,難以對企業、個人作出全面的資信評估,對企業前景難以把握,再加上社會信用環境不佳,債權保護制度不完善,許多企業缺乏信用,且沒有信用激勵、懲罰機制,這些都制約著金融部門向中小企業的融資行為。 此外,政府部門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也存在重大輕小、重管理輕服務等問題。對大型企業,地方政府往往關注較多、扶持較大,除了稅收優惠、緩繳、減免外,每年還有各種專項補貼,這是中小企業所沒有的,在現實上造成了中小企業的經營負擔平均要重于大型企業,延長了中小企業的資本原始積累過程。在融資方面,未給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未建立規范的中小企業財稅扶持政策。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如上所述,造成青海省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窘境,單方面責怪企業、銀行或政府都是有失偏頗的。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做到“標本兼治”。而如何做到“標本兼治”,則需要我們下大力氣解決好如下幾個問題:
(一)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建設,提高企業的信譽度和市場競爭力
1.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識。中小企業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立足,并取得金融機構的支持,首先,必須樹立良好的信用意識,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及融資活動,自覺接受金融、工商、稅務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其次,要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堅決擯棄賬外賬和授意、指示、強令會計部門、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等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再次,要加強財務管理,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配備精通財務的專業人員,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各有關部門提供全面、準確的財務信息,保證按期如數償還銀行貸款,逐步在社會上樹立起守信用、重履約的良好形象,取得銀行的信任。
2.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中小企業尤其是一些新起步的科技民營企業,要盡快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經營管理模式,吸收專業性的管理和技術人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實現“企業家素質由經驗型向知識型、開拓型轉變;企業管理由傳統的家族式管理向科學的現代化管理轉變;產權制度由自然人產權向現代企業產權制度轉變”。完善企業經濟責任追究制度,合法經營、規范管理,盡快進入銀行的授信范圍,取得金融支持。
3.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更新步伐。中小企業應充分發揮“船小好調頭”的優勢,走高科技發展道路,努力做到融資方式由主要靠自我積累和銀行貸款向多元化融資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產業定位由傳統型向科技型、農產品深加工型、出口創匯型轉變,從根本上扭轉由于產業結構不合理而導致的融資困難問題。
(二)加快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步伐,以滿足部分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的合理資金需要
1.建立激勵與約束對等的信貸管理機制。目前的經營管理機制注重信貸風險的防范和責任的追究,而貸款營銷的激勵機制尚未建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貸人員營銷客戶、投放貸款的積極性。各商業銀行上級行應對現行的風險控制規定進行重新認定,結合對經營行的業績考核,加大對貸款有效營銷的獎勵力度。要積極引進和培育掌握行業專業知識、具備財務基礎知識的客戶經理,增強對企業和項目效益的判斷能力,提高信貸營銷與決策的水平和效率。
2.改革銀行信貸操作流程。目前銀行貸款業務流程多是針對大型企業設計的,不適應中小企業用款“急、頻、少、險”的特點,用它來處理中小企業貸款業務,操作成本必然很高。因此,有必要改革信貸業務流程,探索建立與中小企業貸款特點相適應的新的貸款發放與審批程序。商業銀行要在保障貸款安全的前提下,適當簡化審批環節,節約時間,以加快貸款發放速度。對中小企業中的優質客戶,應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精簡材料以達到降低放貸工作量和成本的目的。應將目前對大中型企業采取的逐戶評估的辦法,改為對小型企業的小額貸款采用分類統計測算評分辦法。銀行可以在細分的基礎上,考慮宏微觀經濟指標,建立小型企業貸款評估模型。對小企業的貸款可以通過模型進行決策,從而達到提高效率、減少成本、控制風險的目的。在評估過程的一些環節上,可充分利用社會中介機構專業化隊伍的力量,以減少銀行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3、建立權責相等的信貸激勵機制并真正落到實處,以此調動基層行的經營積極性。在信貸授權提升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貸款品種適度調整各級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環節,特別是要下放低風險貸款和優質客戶的審批權,提高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效率。
(三)拓寬金融服務渠道,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
1.進一步改進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在信貸工作方法上,各商業銀行要盡快設置中小企業檔案和項目儲備庫,并借鑒國外信用評分辦法,將小企業資金與小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相結合發放貸款。對已得到國家財政或基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企業自籌部分資金的前提下,根據中小企業技術更新發展需要,可以發放配套貸款,發放中長期技術改造貸款,增強中小企業的技改能力。對一些經營狀況良好、產品供不應求,流動資金缺口較大,信用等級連續3年達到“AAA”級以上信用程度的中小企業,可發放不超過其流動資金需求三分之一的信用貸款,但應僅限于短期使用,不能用于長期周轉。 2.抓特色、找亮點,發揮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力軍作用。要選準信貸切入點,突出地方特色,在貸款投向上向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傾斜,集中資金支持部分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幫助其向“小而專、小而精、小而新、小而優”的方向發展,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農村信用社在做好對“三農”金融服務的同時,應結合機構調整,提高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水平,在農業已不占主導地位的發達鄉鎮,農村信用社應在保證農業信貸資金需求的基礎上,增加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對象。
3.努力對中小企業發展給予全方位金融支持,創新信貸營銷策略。根據中小企業特點,拓寬現有金融產品的運用空間,開發配套適用的金融產品。商業銀行要拓寬存貨質押貸款、倉單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保理業務、打包貸款、出口退稅托管貸款等業務的運用空間,積極探索以專利和商標等無形資產為標的質押貸款,幫助中小企業更加靈活、便利地運用現代融資工具。
(四)積極構筑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逐步建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機制
1.大力支持發展貸款擔保機構,增加財政資金支持。在財政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建議適當發行政府債券,吸納民間資金,用于貸款擔保,以壯大貸款擔保的資金實力,從而擴大貸款擔保規模,推動貸款擔保事業。要完善業務規范,以擔保額少、臨時性、生產性資金周轉需要的短期貸款為主,重點支持在技術上具有行業先進性,具有知識型、特色型、創業型,以及能將高新技術轉為商品化、產業化,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品生產的中小企業。同時提高工作效率,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制能適應中小企業貸款“急、頻”的特點。
2.積極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發展股權投資,解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問題。可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政策性投資機構應以財政出資為主,也可以由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通過出售其擁有的國有資產而出資;充分釋放民間資本潛能,成立民間合伙制的投資公司。引導中小企業對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參股、持股。加強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結合,使得地方性金融機構真正把中小企業當作同舟共濟的經濟體,創造條件引導信貸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五)齊心協力整治信用環境
1.在全社會強化市場經濟的信用觀念和信用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信用意識和信用觀念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要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信用環境,一方面要通過各種宣傳、教育方式,大力宣傳誠實守信的思想觀念,樹立誠實守信是公民良好道德品質的信念;另一方面要引導和培養市場主體重視自身信用程度的社會評價,使人們利用信用信息的商品化來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級,自覺參與監督和抵制失信行為。同時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的手段懲戒失信行為,讓失信者在生活和經營中付出與其失信行為相應的經濟和名譽代價,直至被市場淘汰。與此同時,要大力宣傳報導和表彰守信行為,使守信者得到各種方便和利益,獲得更多的市場機會,使其得以不斷發展壯大。
2.完善社會信用征信體系。在現有的中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基礎上,聯合其他職能部門,打造統一、高效、覆蓋全面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共享信息。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也使每個企業和個人更加珍惜自己的信譽,重視追求長遠而非“一次性”的利益。
參考文獻
[1]詹紅巖,促進青海中小企業發展七策,民族經濟與社會發展,[J],2005年第1期
[2]辛樹人、向珂,中小企業金融制度的缺陷分析及矯正,金融研究,[J],2004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