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當前會計出納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企業對會計出納基礎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相繼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了企業會計出納基礎工作。同時,堅持開展會計出納資料展評活動,不斷加強在職企業會計出納人員培訓,提高了廣大會計出納人員的基本業務技能,促進了企業會計出納基礎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但是,企業會計出納基礎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會計出納核算行為不夠規范
一是有些單位未按《會計法》、《新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設置財務機構,企業經費收支直接通過行政帳上的“其他應付款”科目列收列支;二是會計出納人員的設置不符合《會計法》有關會計出納、出納不能一人兼任的規定,不符合財務工作不相容職務分離、相互制約的制度規定,容易出現貪枵、挪用等舞弊問題;三是會計出納科目的設置及其使用不合規,如: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購建支出,直接列作費用支出,不作“固定資產”核算;四是會計出納帳簿設置不齊全,未按規定分設“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1.2 會計出納管理不夠嚴格
一是有的企業資金隨意外借,數額較大,時問較長或已無法收回;未根據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出納管理制度,制度的執行也較隨意,存在有章不循的現象。二是沒有“固定資產”帳?;蛴锌値]有明細帳,出借不登記,造成帳實不符,從而導致資產流失;三是有的收支不入帳,直接以收抵支,形成體外循環:四是有的單位將經營收人隱瞞、截留轉移到企業帳上收支,用于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的支出,如不嚴格執行預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會計出納交接未辦理移交手續;會計出納監督不到位;物品的出入庫手續不完備;不履行對財產的盤點清理等。
1.3 會計出納核算基礎工作較薄弱
在會計出納憑證填制、會計出納報表編制、會計出納檔案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不規范現象。如填制的會計出納憑證不符合規定,隨意使用會計出納科目,摘要籠統,附件張數不符,取得的原始憑證內容不完整,沒有加蓋填制單位的公章,沒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資產的賬、卡、物不相符;電算化數據備份不及時;會計出納報表填寫不認真,數字不平衡;會計出納檔案資料不齊全等。
1.4 會計出納監督檢查不到位
一方面,內部自我約束不力,內部稽查制度形同虛設,會計出納監督有名無實,加之基層企業經審會不能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導致違規違紀問題發生,難以自查自糾。另一方面,上級企業財務監督約束機制不配套,直接查帳實施會計出納監督較少。上級企業對基層企業經費收支進行審查是其職責,但受各種條件的限制,每年對基層企業財務的檢查沒有列入企業工作計劃中去,僅偏重對企業經費收繳提拔解,對其合法性不作審查重點,只滿足于常規性的互審和專項檢查.難以做到全面審查、突出重點和詳細深人,使企業財務工作監督弱化。
2.深化企業會計出納制度改革的思路
企業會計出納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其總體目標在于建立與現代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健全的、完善的企業會計出納規范體系。根據這一目標,結合國際慣例及企業會計出納制度,我國企業會計出納制度改革還需進行不斷探究。
2.1 構建合理的企業會計出納制度
企業會計出納制度的改革不僅要考慮當前的市場環境,而且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導和規范不斷出現的新會計出納處理的業務。(1)建立能適應各級企業行業的統一企業會計出納規范體系。為了適應這一要求,全國總企業財務部應盡快制定和完普旺適用于各行業企業組織的“企業會計出納準則”。以便使各行業、各級企業能對不同行業、不同性質的經濟組織上解企業經費的會計出納處理阻及企業組織不同性質的經營業務按照統一規定進行會計出納處理。簡化各級企業組織的會計出納處理程序和處理方法,提高企業財務會計出納信息的綜合性與可比性。(2)制定和完普企業各項資本經營業務的會計出納處理規范,隨著集團化經營戰略的逐步實施。各級企業企業都可設定各種形式的資本經營事項。全總企業應為各種形式下的資本經營事項制定出相應的會計出納處理規范,并納入統一的企業準則體系。(3)在現行(企業會計出納制度》基礎上。依據我國新會計出納制度,為適應多元經濟發展的需要,增補和完善新的會計出納原則,改變部分業務的會計出納處理方法。例如謹慎性會計出納原則的應用,合理確定減值準備的計提范圍,使企業所屬貸產保值增值更符合實際。
2.2 加快會計出納規范的統一化
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以及健全、完普的市場體系的逐步形成,國內市場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場體系。為適應這種市場目際化的要求,作為國際性商業語言的會計出納必然融于統一的會計出納體系之中。因此。加快企業會計出納國際化、國家統一化進程是深化我國企業會計出納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1)按照國際會計出納規范的構成體系,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構建我國企業會計出納準則的結構框架。首先加快新的具體的會計出納準則的制定、頒布和實施。其次參照國家會計出納準則體系的構成,補充、新增和完善我國企業會計出納準則的相應的內容。(2)參照國際會計出納準則、企業會計出納準則有關會計出納處理程序與方法的規定與會計出納方法的選擇范圍及選擇原則,如將現值計量法等納入會計出納準則,允許各級企業在特定的約束條件下自行選擇。
2.3 擴大企業會計出納信息服務領域
我國新頒布的《會計法》第十九條規定:單位提供的擔保、未訴訟等有關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出納制度的規定,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隨著我國加入啪,會計出納核算和會計出納信息突破了國界,它不僅要為本國投資者服務,而且也要為國外投資者服務。從而切實保護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在這種形勢下,企業會計出納信息也必將順應各種發展趨勢,各級企業財務部門不僅為上級企業組織提供可靠的信息來源,為上級企業領導決策服務,而且要根據本企業所在行業、系統的特點建立具有為各行業、系統服務的會計出納信息系統。擴大服務范圍。強化企業會計出納在管理中的作用。
2.4 強化企業會計出納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
會計出納主體采取不同的會計出納處理原則、程序和方法。會得出不同的業績信息,從而影響到會計出納主體與國家之問的利益分配。因此,會計出納主體出于增進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會偏離會計出納制度的規定,選擇執行有利于自身的會計出納行為。這表明如何強化會計出納制度執行的約束和機制,確保會計出納制度應有的嚴肅性,是深化企業會計出納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1)強化企業會計出納主體自我約束機制。相對于外部監督而言,自我約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動性的特點,因而是確保會計出納制度正常執行的主要措施。從目前情況看,強化會計出納主體的自我約束,主要是各會計出納主體應根據國家統一準則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與本會計出納主體生產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相適應的內部會計出納制度,以規范內部會計出納行為。同時,各企業會計出納主體的管理者應從增進局部利益,保護國家利益的標準出發,督促會計出納人員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必要時應將會計出納人員對制度的執行和遵守情況納入業績考核,以促使會計出納人員自覺遵紀守法。(2)強化外部監督機制。上級企業組織及所在行業或相關部門定期對會計出納主體的會計出納核算情況實施跟蹤檢查和監督,經常性地了解會計出納主體對企業會計出納制度的執行情況,獎優罰劣。同時強化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審計部門應在對會計出納主體的審計業務中,嚴格按照執業規范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對于審計中發現的有關制度執行方面的問題,應予以指出,并監督企業組織限期糾正,不予糾正的,則應在審計報告中如實披露,以促使會計出納主體從維護所在行業系統的利益出發,自覺地執行企業會計出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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