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政府審計部門出于審計工作及社會外部審計監督的客觀需要,經常外聘和委托來自注會、審計、評估、注稅、律師、環評等各個領域的執業中介專家參與各級政府的會計審計工作。參與國家政府部門的會計審計,主要是為了防范審計風險和提高審計質量,提高審計工作的開放水平,這是當前政府審計開放透明的一個新理念和新舉措。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化,審計工作進入了許多未知的新領域,許多審計工作對于各級審計部門而言不是很熟悉和精通,涉及的是完全陌生的領域。例如經濟安全、環境評估、項目管理、績效評價等領域,這些新領域、新情況、新問題給國家審計提出了諸多的挑戰,而目前各級審計機關還遠遠不能適應和勝任新形勢下的審計需要,因此,通過審計機關聘請各類各種中介執業組織和執業專家參與國家及政府的審計工作,有助于迅速彌補各級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專業性不強和結構性缺陷,有助于審計機關完善審計政府監督的工作。
那么,這些來自各個領域的各類中介事務所以及審計專家,他們在為政府審計部門外部會計審計中的執業誠信表現就值得關注。眾所周知,誠信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行業之規、立業之本和執業之基,然而,誠信危機正嚴重阻礙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轉。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20多年來,行政因素導致注冊會計師行業缺乏完整的獨立性,由于市場本身的缺陷,特殊的經濟環境致使會計師事務所無序競爭,導致了社會誠信缺失,加劇了注冊會計師的非誠信行為的產生。因此要促使市場健康、有序運行,就必須通過治理誠信缺失來提高行業的誠信價值,進而提高社會和中介組織中個體的誠信道德水平與價值觀。因此,加強注冊會計師的會計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會計監督力度的外部基礎之一,而注冊會計師行業作為社會中介組織,其執業誠信已經成為全社會高度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其現實中普遍缺乏獨立性。
在會計審計執業過程中,社會會計審計監督是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并根據有關規定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委托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根據審計委托人(審計機關)的授權對被審計人(企業、單位)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鑒證時,如果所擔負的維護國家、社會公眾利益的責任意識不強、誠信道德水平低下、誠信價值觀喪失等會嚴重影響注冊會計師的公信力,勢必造成執業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受到質疑。(責任編輯:上海論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