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經濟環境對會計確認與計量的影響經濟環境的快速變遷引發了現代會計理論和實務的兩大挫折:通貨膨脹會計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解決這兩個挫折首先需要突破會計確認與計量題目,包括確認與計量原則的松動和單個要素的確認與計量。當幣值不亂時,在歷史本錢計價原則下,會計核算資料具有較高的可靠性。但假如物價波動幅度較大,尤其是在惡性通貨膨脹時期,按歷史本錢原則計量期末資產以及本期取得的凈收益,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就難以被物價處于變動的市場和經營環境所接受。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以什么為計量依據對外講演其資產、負債等價值數據,以什么為依據確定因物價變動對凈收益的影響,從而準確確認本期的實際凈收益,就成了會計理論和實踐中不可回避的題目。近年來,衍生金融工具以其“以小搏大”之勢,不斷涌現于經濟各個領域,它在為使用者規避各類價格變動風險的同時,陸續暴露出其自身的高風險特征。因為傳統會計貫徹權責發生制和實現原則,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被排除在外,其風險信息無法得到適當反映和充分表露。故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近期頒布了國際會計準則第!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提出了確認的尺度:(#)當且僅當一個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條款的一方時,企業應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欠債。($)當且僅當對構成金融資產或該項金融負債的一部門的合同權利失去控制時,企業應終止確認該項金融資產或該項金融資產的一部門;假如企業行使了合同中劃定的獲利權利,這些權利逾期或企業拋卻了這些權利,則表明企業對這些權利失去了控制。(!)當金融負債(或金融負債的一部門)消除時(也就是說,合同中劃定的義務解除、取消或逾期),企業才能從資產負債表上將其剔除。
二、法律環境對會計確認與計量的影響在不同的政治體系體例下,政府對經濟資源的配置與治理的要乞降側重點不同。在計劃經濟體系體例下,國家擁有全部固定資產、土地和其他經濟資源,很少甚至沒有企業財產的私家所有權。企業沒有土地所有權,在單一公有制經濟下也不需評估確認土地使用權。在改革開放、引進外資、合資入股時,才將土地使用權作為一項重要“無形資產”進行確認與計量。也是緣于政治環境的差異,對于使用非會計主體擁有的土地的有償支出,在私有制國家稱為“地租”,在我國則確以為讓地使用權。政治環境因素影響在很大程度上要通過政府所執行的政策、規章及頒布的法律條款去實現。政府通過立法可以直接影響會計的發展,這包括會計法、公司法、證券法、經濟法和稅法等。如我國對國有資產監視治理、保值增值方面的法規直接涉及國有資產是確以為股權仍是債權,以及如何計量的題目。又如,英、美、法等國家在法律上夸大“實質重于形式”,因而就要求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予以確認和計量,對庫藏股份則不予確認納入股本;而夸大“形式重于實質”的大陸法系國家則反之。(責任編輯:會計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