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在金融危機下,套期保值是利用防范金融風險的有效方法,文章通過運用套期會計條件的分析,對現金流量套期、公允價值套期、境外經營套期下的會計確認和計量方法做了詳盡的介紹并指出了應用時的若干特殊問題的解決辦法。
關鍵詞:套期保值;套期會計;會計處理
套期保值是規避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股票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的有效手段,通過指定一項或一項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預期抵銷被套期項目全部或部分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套期保值按套期關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之間的關系)可劃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凈投資套期。
一、運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
對于滿足套期保值準則規定條件的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企業可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套期會計方法,是指在相同會計期間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的抵銷結果計入當期損益的方法。
套期保值準則規定,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第一,在套期開始時,企業對套期關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之間的關系)有正式指定,并準備了關于套期關系、風險管理目標和套期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該文件至少載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項目、被套期風險的性質以及套期有效性評價方法等內容。套期必須與具體可辨認并被指定的風險有關,且最終影響企業的損益。第二,該套期預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業最初為該套期關系所確定的風險管理策略。第三,對預期交易的現金流量套期,預期交易應當很可能發生,且必須使企業面臨最終將影響損益的現金流量變動風險。第四,套期有效性能夠可靠地計量,即被套期風險引起的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第五,企業應當持續地對套期有效性進行評價,并確保該套期在套期關系被指定的會計期間內高度有效。
(一)高度有效套期的認定
套期只有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時,企業才能認定其為高度有效:在套期開始及以后期間,該套期預期會高度有效地抵銷套期指定期間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該套期的實際抵銷結果在80-125%的范圍內。
(二)套期有效性評價
運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實際上隱含了兩項套期有效性評價要求:預期性評價,即評價套期在未來會計期間是否高度有效。這就要求企業在套期開始時,以及至少在中期報告或年度財務報告日對套期有效性進行評價。回顧性評價,即評價套期在以往的會計期間實際上是否高度有效。這就要求企業至少在中期報告或年度財務報告日對套期有效性進行評價。
一般情況下,企業難以實現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完全抵銷,因而會出現套期無效的較小金額范圍。無效套期的形成源于多方面的因素。這些因素通常包括: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以不同的貨幣表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有不同的到期期限;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內含不同的利率或權益指數變量;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使用不同市場的商品價格標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對應不同的交易;套期工具在套期開始時的公允價值不等于零;等等。
套期有效性評價方法應當與企業的風險管理策略相吻合,并在套期開始時就在風險管理有關的正式文件中詳細加以說明。在這些正式文件中,企業應當就套期有效性評價的程序和方法、評價時是否包括套期工具的全部利得或損失、是否包括套期工具的時間價值等做出說明。常見的套期有效性評價方法有3種:主要條款比較法,即通過比較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主要條款,以確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比率分析法,即通過比較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比率,以確定套期是否有效的方法。回歸分析法,是在掌握一定量觀察數據的基礎上,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建立自變量和因變量之間回歸關系函數的方法。
二、公允價值套期會計
(一)基本要求
公允價值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后續計量的存貨、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應當按此規定處理。
(二)被套期項目利得或損失的具體處理要求
1、對于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組合一部分的利率風險公允價值套期,企業對被套期項目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可按下列方法處理: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資產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資產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被套期項目在重新定價期間內是負債的,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項下單列項目反映(列在金融負債后),待終止確認時轉銷。
2、被套期項目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工具的,對被套期項目賬面價值所作的調整,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間內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對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的相關項目,也應當按照調整日重新計算的實際利率在調整日至相關的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的期間內攤銷。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不切實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此調整金額應當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攤銷完畢;對于利率風險組合的公允價值套期,應當于相關重新定價期間結束日前攤銷完畢。
3、被套期項目為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的,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或負債,相關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4、在購買資產或承擔負債的確定承諾的公允價值套期中,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已確認為資產或負債),應當調整履行該確定承諾所取得的資產或承擔的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三)終止運用公允價值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
套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終止運用公允價值套期會計: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己行使。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項套期工具替換時,展期或替換是企業正式書面文件所載明的套期策略組成部分的,不作為已到期或合同終止處理。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
(四)具體處理方法
公允價值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后續計量的存貨、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應當按此規定處理。
三、現金流量套期的會計處理
(一)基本要求
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
2、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二)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的后續處理要求
1、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一項金融負債的,原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2、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且該預期交易使企業隨后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一項非金融負債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處理:(1)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企業預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凈損失全部或部分在未來會計期間不能彌補時,應當將不能彌補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2)將原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相關利得或損失轉出,計入該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預期交易形成了一項確定承諾時,該確定承諾滿足運用套期保值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也應當選擇上述兩種方法之一進行處理。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處理方法之一作為會計政策后,應當一致地運用于相關的所有預期交易套期,不得隨意變更。
3、不屬于以上1或2所指情況的,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在被套期預期交易影響損益的相同期間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三)終止運用現金流量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
1、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在套期有效期間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不應當轉出,直至預期交易實際發生時,再按有關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項套期工具替換,展期或替換是企業正式書面文件所載明套期策略組成部分的,不作為已到期或合同終止處理。
2、該套期不再滿足運用套期保值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在套期有效期間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不應當轉出,直至預期交易實際發生時,再按有關規定處理。
3、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在套期有效期間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4、企業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對于預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間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不應當轉出,直至預期交易實際發生或預計不會發生。預期交易實際發生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的,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四)現金流量套期的會計處理
現金流量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1)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2)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人當期損益。(3)在風險管理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中,載明了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損失或相關現金流量影響的,被排除的該部分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確定承諾的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企業可以作為現金流量套期或公允價值套期處理。
四、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的會計處理
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企業應按類似于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的規定處理: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處置境外經營時,上述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項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