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稅源,對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有利于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依法納稅觀念,促進稅制的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企業的稅種主要涉及到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
一、營業稅籌劃
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根據這一規定,房地產業應納營業稅,稅率為5%。
(一) 利用減少稅基進行籌劃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銷售不動產時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代墊款項等。稅法如此規定是避免納稅人將一部分價款轉入價外收費而逃稅。稅法同時還規定,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 利用改變經營模式進行籌劃
二、土地增值稅籌劃
(一)減小稅基的籌劃
(二)對稅率選擇的籌劃
三、房產稅的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