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以來,江西省供銷社(以下簡稱省社)全面推進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建立產權清晰、職責明確、社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直屬企業改制,重點圍繞實現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加強社有資產運營監管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強化管理,防止社有資產流失
(一)建立監控約束機制,推進企業“雙置換”。
(二)完善社有資產管理辦法,加強社有資產收益管理。
(三)把好資產處置關。省社專門成立了社有資產處置領導小組,對企業的固定資產處置變現進行審定,由省社組織聘請中介機構對相應資產進行評估,按照“三公開”的原則進行處置。規范了社有資產的評估、處置和轉讓行為,杜絕了擅自處置資產造成社有資產流失的現象。
二、組建資產投資公司,搭建社有資產管理平臺
在對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的同時,我們對社本級的職能進行了重新定位。我們清醒地認識到,省社作為機關法人,不能作為投資主體,直接承擔社有資產重組與整合的“母體”。
三、以產權為紐帶,完善對社有資本出資企業的管理
四、強化財務審計職能,構筑社有資產安全屏障
(一) 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規范會計核算。
(二)發揮內審職能作用,增強監管力度。遵照“先審計后改制、先審計后離任、先審計后獎懲兌現”的原則,堅持企業改制審計、離任審計和經濟目標兌現審計制度。
五、體會
(一) 建立和完善社有資產管理體系,才能保證社有資產的暢通運行。
(二)實現社有資產優化配置,完善社有資產進退機制,才能保證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才能保證社有資產不受侵害。“兩權”分離后,為保障所有者的投資利益,既要建立有利于所有者對企業最終控制的機制,又要完善激發經營者為股東創造價值的激勵機制,這就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
(四)強化對投資企業的財務資金管理,才能保證社有資產安全有效地運行。針對以往的教訓,我們充分做好對資金風險的防范工作,盡可能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
(五)加強與健全會計核算體系,才能保證社有資產管理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