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中文字幕一区,狠狠做深爱婷婷久久综合一区,国产精品-区区久久久狼

免費咨詢電話:400 180 8892

您的購物車還沒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將 1 件商品添加到購物車

去購物車結算>>  繼續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免費論文 > 財務管理論文 > 新《公司法》對財務審計工作的影響

新《公司法》對財務審計工作的影響

2006年1月1日,我國新《公司法》正式施行。新《公司法》在鼓勵投資創業,增加中小股東的權利,增加重大股東的義務,切實保障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等方面,更加貼近公司制,這對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產生了直接而現實的影響,其中就包括對企業財務審計工作的積極影響。

一、財務審計覆蓋面擴大

據新《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公司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時,需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表應該按法律法規制定。這意味著,無論公司規模、性質如何,都必須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每個會計年度報表進行審計,并且財務審計的覆蓋面基本涵蓋所有市場經濟主體,有效地增強了財務審計工作在企業運營中的重要性與作用。而舊《公司法》對這方面的要求只是在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少數幾個環節或者是針對部分企業組織形式。比如,企業的審計工作均是在資產評估出售或者評估申請貸款的的要求下進行的,且都是有目的和要求的審計與評估,導致財務審計工作脫離原始初衷,也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財務審計的客觀性與科學性,造成財務審計目的的偏失甚至背離,不利于市場經濟環境的公平與健康。又比如,對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在具體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操作細節方面就有著某些差別。此次新《公司法》的規定,適應了經濟發展的需要,對提升財務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改善財務評價環境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更注重對做假賬者的限制

新《公司法》第208條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

在以前的法規中,對給企業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的中介機構的保護性與處罰性方面,義務與責任的分擔不夠合理。中介機構的責任難以與其承擔的業務活動一致。在某些時候不能同與之服務的企業構成一種責任共同體,由于責任義務與風險有些脫節,個別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流于形式,弱化了中介機構的責任心和風險意識,變相地為假賬的產生留下了空間。而新的規定要求每個公司必須審計,審計的結果公開后,虛假報告將無法藏身。同時,在企業必須審計并公開的情況下,企業做兩套賬的風險增大,一旦出了問題,會計師事務所難逃干系。新規定通過公平合理的界定參與虛假驗資、虛假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賠償責任,將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經營資產狀況公布給社會公眾包括債權人,有助于債權人等利益關聯主體避免被欺詐。

(詳見《商業會計》2006年5月下半月刊)

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