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新的會計準則體系的發布,基本實現了中國會計標準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新準則與2001年起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相比,內容發生了很大變化,本文僅就企業對外投資規范的新變化談談看法。
一、 投資分類有變化且其核算規范涉及多個準則
現行會計規范將投資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長期投資又可分為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其中長期債權投資包括債券投資和其他債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依據對被投資單位產生的影響,分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和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四種類型。新準則除保留長期股權投資外,企業對外投資的上述內容已重新分為交易性證券、可供出售證券、持有至到期投資。
二、 投資核算方法的變化
新準則對投資的核算進行了大量的修改,本文從各類投資的初始成本、收益計量、期末計價三個方面分析新舊準則的差異。其中,短期投資的變化如表1所示,長期債券投資的變化如表2所示,長期股權投資的變化如表3所示。
三、 投資信息披露的變化
在投資的信息披露方面,新舊準則也有很大的差異。舊準則更加注重表內信息的披露,如當期發生的投資凈損益、各類投資的期末余額、當年提取的投資損失準備等;舊準則對表外信息的披露規定很少,僅有兩項:1.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會計政策的重大差異;2.投資變現及投資收益匯回的重大限制。
新準則與舊準則相比,除了規定在表內披露的信息外,特別強調了在附注中應披露的內容。如:對長期股權投資而言,應披露子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清單;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當期的主要財務信息;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當期及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金額;與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或有負債。
四、 對投資核算新準則的思考
(一)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實務中的運用是否可行
(二)計提減值準備時進行減值測試是否可行
(三)如何確定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資產組合
詳文見《商業會計》2006年12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