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解被審計單位審計需求及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來源,促進中介機構健康發展,最近我們對30多家被審計單位進行了專門調查,調查對象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涉及的問題主要有:1.通過什么途徑首次委托注冊會計師審計;2.決定選擇注冊會計師的關鍵因素是什么。接受調查的人員包括股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等。同時,走訪了承辦上述企業審計業務的部分注冊會計師,問題包括:1.注冊會計師(含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下同)通過什么方式承接的業務;2.當前承辦審計業務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勝任能力還是關系;3.如何協調審計準則和關系之間的矛盾。
一、 調查結果
(一)對企業的調查結果
絕大多數企業認為,決定選擇注冊會計師的關鍵因素是審計收費低、審計程序簡單、出具審計報告迅速;但也有企業認為注冊會計師應該與政府監管機構有良好關系,或者能夠查錯防弊。這也說明大部分企業在接受委托審計上存在著應付有關部門監管,拿到一份可以使用的審計報告的思想,而對注冊會計師查錯防弊缺少足夠的認識。
(二)對注冊會計師的調查結果
受調查的注冊會計師均認為在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等業務中勝任能力比關系重要;但是在承辦審計業務中,關系則比勝任能力更重要。對于“如何協調審計準則和關系之間的矛盾”,大部分接受調查的注冊會計師認為很難做到“準則至上”,有時為了維持與被審計單位的合作關系未能完全遵守審計準則。如何協調審計準則和關系之間的矛盾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二、如何認識注冊會計師承辦審計業務中的關系因素
(一)問題產生的原因
通過調查,筆者認為,關系能夠在注冊會計師承辦審計業務中發揮關鍵作用的主要原因是沒有真正的審計市場需求。
(二)不正當關系的危害
在惡性競爭的環境下,勝任能力高的注冊會計師不但沒有優勢,相反會因為遵守審計準則而失去業務。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去提高勝任能力卻得不到相應的效益,作為現實社會中理性人的注冊會計師必定會放棄投資于提高勝任能力,轉而投資于“關系”;放棄審計質量,轉而與被審計單位勾結。惡性競爭會導致注冊會計師行業整體勝任能力不斷下降,直至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的消失。
三、杜絕不正常、惡劣的關系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影響的建議
(一)加強審計業務質量檢查的力度
行業主管部門應該加強審計業務質量檢查工作,擴大檢查范圍,加大對違反審計準則和出具虛假審計報告行為的懲戒和處罰力度。
(二)加強對審計收費的監督管理
審計收費是被審計單位委托審計考慮的關鍵因素之一,降低收費是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建立不正常、惡劣關系的重要途徑,也是降低審計質量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對審計收費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三)規定注冊會計師回避制度
在法律、法規上詳細規定注冊會計師回避制度。注冊會計師與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有利害關系和其他關系(例如注冊會計師支付傭金給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回避;應當回避而不回避的,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視同虛假報告處理。
(四)構建真正的審計市場需求
筆者認為,可以考慮通過立法加強工商等政府部門對企業的監管責任,并授權工商等政府監管部門委托審計的權利、向企業收取審計費用的權利,建立注冊會計師直接向政府監管部門負責的制度,減少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的正面沖突,為注冊會計師披露被審計單位舞弊創造良好制度環境。
(五)落實審計侵權責任
督促注冊會計師提高審計質量的關鍵是應該落實審計侵權法律責任,讓故意出具虛假報告或者嚴重不負責任的注冊會計師付出沉重代價。只有真正落實出具虛假報告注冊會計師的連帶賠償責任,讓注冊會計師看到利用不正常、惡劣的關系承辦審計業務的嚴重后果,才能強化其謹慎執業的意識,產生拒絕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動力,也使不正常、惡劣的關系失去存在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