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著新舊《企業會計準則》對存貨的核算規定,筆者主要揭示了它們對存貨的差異,從九個方面列出了其不同點,為會計人員在以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指明了方向,帶來了方便。
《會計準則》是我國于1992年11月第一次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它是在我國經濟改革開放后,隨著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財政部會計事務管理司根據當時的國情,借鑒國際慣例而出臺的。它在我國會計改革中是一次重要轉折,標志著我國的會計體系工作開始走向國際化,具有繼往開來的重大意義。
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世界經濟的一體化趨勢,國際資本市場的全球化進程和世界知識經濟的飛速發展,會計理論也在不斷發展,日臻完善。我國加入WTO以后,會計準則的國際化趨同需要也日益迫切。我國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充分協調之后,于2005年11月發表了聯合聲明。之后王軍副部長明確表示中國一貫積極支持和參與會計國際趨同,2006年我國已構建起與中國國情相適應同時又充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涵蓋各類企業(小企業除外)各項經濟業務、獨立實施的會計準則體系。同時作為基本準則的具體準則《存貨》和《借款費用》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也同時誕生了。
修改后的《存貨》和《借款費用》準則對原準則中規范的會計核算作了部分刪減和修改,筆者現將它們的具體差異簡述如下:
一、取消了后進先出法
舊準則規定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未明確規定其他成本中是否包含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發出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等。
新準則規定在有限情況下,某些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根據《借款費用》準則的規定資本化,計入存貨成本。發出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和加權平均法等,即取消了后進先出法。
二、存貨的借款費用會計處理不同
舊準則規定,取得存貨時所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期間費用,一次性結轉到損益類科目。
新準則規定,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存貨包括:如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用于出售的房地產開發產品、機械制造企業制造的用于對外出售的大型機械設備等。這些存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建造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
?。ㄒ唬┯嬎銓iT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
在資本化期間按照實際發生的專門借款利息金額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存貨成本。專門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的計算不再與資產支出相掛鉤,應當扣除有關短期投資收益或者存款利息收入。
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將閑置借款金額短期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
?。ǘ┯嬎阋话憬杩罾①M用資本化金額
在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內,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存貨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允許將一般借款的利息費用資本化
資本化金額應當以累計存貨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存貨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資本化率計算確定,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
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
一般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
三、減值方面的處理不同
舊準則規定:當存貨發生價值回升時,可以轉回。同時,對存貨跌價損失,舊準則規定計入“管理費用”。
新準則規定:當存貨發生價值回升時,可以轉回。同時規定計入“存貨跌價損失”賬戶。
四、商品流通企業采購成本的計價方法不同
舊準則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不計入存貨成本,而計入營業費用。
新準則規定商品流通企業采購費用計入采購成本。
五、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不同
舊準則規定了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可選用按生產工人工資、按生產工人工時、按機器工時、按材料耗用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動力、生產工人工資及福利費之和)、按產品產量等。
新準則規定按制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制造費用的分配方法。
六、產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不同
舊準則規定了聯產品的加工成本可選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售價法和實物數量法等;規定在分配主產品和副產品的加工成本時,通常先確定副產品的加工成本,將其差額確定為主產品的加工成本。
新準則規定在同一生產過程中,同時生產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并且每一種產品的加工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七、存貨盤虧、毀損的計價方法不同
舊準則規定存貨由于盤虧或毀損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規定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八、存貨核算所使用的賬戶不同
舊準則規定的會計核算制度采用“物資采購”賬戶,新準則改為“材料采購”賬戶;新準則還將舊準則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賬戶合并為“周轉材料”賬戶。
九、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成本
舊準則規定:通過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非
貨幣性交易》的規定確定。
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確定。
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的規定確定。接受捐贈的存貨成本,應當分別以下情況確定:一是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二是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應當參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
盤盈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確定。
新準則對投資者投入存貨,規定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從以上的差異分析可以看出,新舊《企業會計準則》對存貨的確認、初始計量、后續計量等方面都規定了不同的方法,要求我們只有認真掌握它的實質,把握它的要領,才能更好地服務于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