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新會計準則將對上市公司的企業利潤、會計政策的選擇及抑制關聯方交易等產生諸多影響。新準則的實施有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有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得到上市公司的真實財務信息。
財政部發布的39項會計準則和48項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施行,并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是中國會計改革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新會計準則與舊會計準則相比有許多重要變革,將對上市公司產生重要影響。
一、新會計準則中的變革
(一)基本準則的變革
在基本準則當中,最引人注意的變化是關于公允價值(fair value)的引入。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公允價值法是資產評估的方式之一,其他幾種方式為歷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變現現值法和現值法等等。按照公允價值法,對資產的評估“是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所以可能會存在較大的利潤操縱空間。另外,國內評估機構對于公允價值的經驗也比較欠缺,在實際操作當中可能會有一定困難。
在一些發達的西方國家,公允價值已經運用的較為普遍,所以,此次國內引入公允價值,是國內會計準則和國際接軌的重要標志。為了防止公允價值被濫用而出現利潤操縱,準則規定了公允價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價值應當能夠“可靠計量”。
(二)跌價準備計提變革
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跌價準備”“在建工程跌價準備”“無形資產跌價準備”,從2007年開始計提后不能沖回,只能在處置相關資產后,再進行會計處理。
盈利上升時,多計提跌價準備;盈利下滑時,再將跌價準備沖回。這是上市公司調節盈利的手段之一。會計準則變動后,上市公司不能沖回上述準備。
(三)債務重組方法變革
在新會計準則中,債務重組規定:由于債權人讓步,債務人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而原來是計入資本公積。引入公允價值后,以實物抵債,將以公允價值計量。于是一些無力清償債務的公司,一旦獲得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將直接反映在當期利潤表中,可能極大地提高每股收益(EPS)。
(四)股權激勵
新會計準則下,激勵機制對當期利潤有負面影響。
在近期發布的《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準則征求意見稿中,財政部采納了國際會計準則與美國的會計處理方法,采用公允價值法計算期權成本費用,對實行股權激勵的公司業績影響偏負面。
例如: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如果A公司總股本1萬股,市價2元,向管理層發行100份認購期權,認購價格為1元。按照期權定價模型,其認購期權價格為1.5元。于是,公司必須在利潤表中列示100×1.5=150元的費用,相應降低EPS幅度0.015元,而且上述費用不能抵稅。
(五)存貨管理變革
新會計準則下,存貨管理辦法的變革可能對于采用“后進先出”的法公司、對于生產周期較長的公司將產生一定影響。
新的存貨記賬方法取消“后進先出”法,一律使用“先進先出”法記賬。對于原先采用“后進先出”,存貨較大,周轉率較低的公司,會造成毛利率和利潤的不正常波動。
例如:采用“后進先出”法的電器設備公司,在原材料價格不斷下跌過程中,一旦變革為“先進先出”法,成本將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當期利潤下降。
二、新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一)多項新準則影響企業利潤
原準則規定,債務重組中獲得豁免或少償還的負債只能計入資本公積,而新準則規定,以現金或非現金資產及債轉股等方式償還債務,其原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
對于存貨的計賬方法,新準則中也作了調整,“后進先出法”被取消,企業一律應采用先進先出法。對于原先采用“后進先出法”的企業而言,轉換計賬方法至少會引起毛利率的波動。而具體的影響,則還取決于其存貨周轉情況、原材料價格波動等因素。
(二)壓縮會計估計和會計政策的選擇空間
新會計準則較多地壓縮了會計估計和會計政策的選擇項目、限定了企業利潤調節的空間范圍,規范和控制企業對利潤的人為操縱、粉飾經營業績,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1.存貨發出計價,取消“后進先出法”,一律采用“先進先出法”
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會對當期利潤產生明顯的影響。當存貨的價格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將使得當期的成本費用上升,當期利潤減少;而采用先進先出法,企業當期的成本費用下降,利潤增加。當存貨的價格下降時,則作用相反。以往企業通過變更對存貨的計價方法就可以達到調節當期利潤水平的目的。由于后進先出法不能真實地反映存貨的流轉,新準則與國際準則保持一致,取消了后進先出的存貨計價方法。這項變動將使得企業無法再將變更存貨計價方法作為利潤調節手段,促使企業存貨真實地反映實際的歷史成本,減少人為操縱的因素。
2.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得轉回,只允許在資產處置時再進行會計處理
通過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是企業進行利潤操縱的慣用手段。企業在虧損會計期間通過轉回前期所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可以達到減少當期費用,增加當期利潤的目的;在盈利會計期間,進行反向操縱,大幅計提減值準備,增加當期費用,降低當期利潤,以便以后期間利潤下降時再予以轉回。
(三)抑制關聯方操縱
關聯方操縱是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途徑之一,新會計準則對其的抑制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對關聯交易的披露
企業在利潤操縱中往往傾向于利用確乏公允性的關聯交易,將利潤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新準則對關聯方的定義做出了明確的擴展,包括了一系列對企業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三大類。且無論是否發生關聯方交易,存在控制關系的關聯方企業都應當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關系,明確指出需要披露的層次具體包括母公司、最終控制方、對外公開提供財務報表的最低中間控股公司。此外,關聯方發生交易,取消金額或比例的披露選擇,要求企業必須披露交易金額,重大交易須同時披露交易金額和交易額占該類總交易額的比例;對未結算項目要求披露詳細信息及金額;強調只有在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企業才能披露關聯方交易,采用了與公平交易相同的條款。新準則一方面加大了關聯交易披露的范圍和內容;另一方面將以往較為概括的要求明確化和具體化,增強了關聯交易的透明度。
2.擴大了合并報表范圍
新準則規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納入合并報表范圍,而不以股權比例作為衡量標準。此外,新準則中規定,合并財務報表的種類不僅包括舊準則中規定的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和合并利潤分配表,而且還包括合并現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表和附注三個部分。其中對合并現金流量表編制的規范及時有效地填補了現行實務當中的理論空白。 這一規則的變革遵循了實質性會計原則,使得合并報表是對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構成的企業集團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信息的真實反映,阻斷了一些企業利用分離若干子公司,縮小持股比例,將經營狀況不好的業務從合并范圍中剔除,從而粉飾企業集團整體業績的慣用伎倆。
綜上所述,與現行17項會計準則相比,新會計準則體系由一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組成,其規范的交易和事項的內容比較全面。新會計準則先在上市公司中實行,這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適用范圍還存在差異。除極少數事項外,新會計準則體系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趨同。顯然新會計準則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對上市公司將產生重要影響,同時也對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有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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