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王謙華 通訊員王文凱 古勝杰)日前,縣審計局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進行了審計。
從審計中發現,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上仍存在著重購置、輕管理的現象。其表現為:一是對購置或撥付的部分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致使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賬務不全,家底不清;二是對固定資產沒有建立賬卡或登記不明細;三是對固定資產自行處置,未向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此類問題如不加強管理,會造成國有資產管理失控。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一是沒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致使固定資產長期置于賬外或賬實不符;二是部分單位財會人員身兼多職,會計基礎比較薄弱,缺乏必備的資產管理知識,導致不能真實反映財務收支活動全貌。
對此,縣審計部門提醒:各單位要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引起重視,建立統一和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監督,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核實,使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賬能全面、準確地反映固定資產價值量和實物量,防止固定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