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具體到縣級供電企業來說,應從實際出發,以不斷建設和完善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為切入點,逐步形成一個健全完整、運行靈活的內部控制網絡。本文擬就如何完善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財務控制,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當前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存在的問題
作為國有獨資企業,縣級供電企業大多有良好的成長背景,也制定了相當數量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但由于與生俱來的特殊性,且其經營的電力商品是事關國計民生的特殊商品,因此縣級供電企業相對缺乏市場競爭的壓力,沒有真正接受市場考驗,內部財務控制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足和缺陷。
1、內部財務控制制度不嚴密。長期以來,獨一無二的壟斷地位和行業特殊性,縣級供電企業肩負著地方政府一部分管電的行政職能,所以其內部生產技術、用電管理、配網、計劃、財務等各部門都還存在“各管一塊,各自為政”的現狀,在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設計上明顯存在“先天不足”,制度比較零散和不嚴密,缺乏整體意識、長遠意識和統籌意識。
2、主動管理積極性不高。近年來,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電力供應緊張,縣級供電企業普遍存在“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的優越心理,與一般的生產經營性企業相比,風險意識與憂患意識不強。同時,由于是國家投資的壟斷企業,其發展規劃、管理模式、經營策略、電價政策等方面受制于政府部門,自主權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企業缺乏動力,主動管理的積極性不高。
3、人員素質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存在差距。目前縣級供電企業屬國有企業,員工擁有國有企業職工身份,企業一般不能隨意解聘,在工資獎金分配、福利待遇、勞動等級、職務晉升等方面還存在吃大鍋飯的現象。由于收入高于一般行業,所以不少地方仍存在“職工子女內招”、“社會關系戶”進入企業等現象,員工隊伍綜合素質偏低且結構老化,不少員工缺少危機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不高,思想上、技術上無法適應先進的科學管理方法,跟不上快速發展的現代化管理要求。加之不少企業存在多種身份的用工方式,收入以“身份”來區別,“同工不同酬”,降低了企業內部的凝聚力。
4、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不力。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和治理結構的先天不足,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建設往往只重視了制度的制訂,而輕視了制度的執行,忽視了判斷和報告制度的執行、矯正制度執行的偏差等后續環節,不少制度只是停留在紙面上。業務活動中還存在業務授權(管理職能)、業務執行(保管職能)、業務記錄(會計職能)、業績檢查(監督職能)相兼容現象,經濟業務的決策與執行隨意性大,缺乏有效的制度監督機制。
5、內審不能獨立有效發揮作用。內部審計部門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部門,可以檢查、督促和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雖然縣級供電企業大多設有內部審計機構,但由于審計機構非獨立于企業,以及人事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固有限制,如有的內部審計人員甚至由財務人員兼任,這就造成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內部審計機構的應有作用往往難以如愿發揮。
二、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完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關鍵是要把企業的財務監控作為切入點,以企業最終經營成果作為內部控制的依據,從內部控制的行為主體入手,不斷完善和發展企業的效益監控體系。
1、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必須遵循的原則
為了保證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合規性原則。必須遵循《會計法》、《公司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結合本行業、本企業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2)適用性原則。制定哪些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應包含哪些內容,主要取決于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縣級供電企業要從企業經營電力商品這一角度出發,并參考、借鑒有關企業的成功經驗來設計、制定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3)可行性原則。供電企業在制定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時,對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要有明確規定,便于實際操作和運行。
(4)有效性原則。應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對出現的違規違法現象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將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結果與企業原定的經營戰略方針加以比較,對薄弱環節及時修正并完善。
(5)健全性原則。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必須健全、完整,應涉及到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各個方面,覆蓋對人、財、物的全方位管理,并與其他內控制度相協調,注重整體實施效果。
2、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建設應考慮的因素
(1)組織機構的控制。在設置內部機構時,既要考慮內部控制的需要,又要兼顧企業的實際情況,科學規劃,合理設置,整體配備優化,人員分工科學。
(2)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主要是授權和執行的職務要分離、執行和審查的職務要分離、保管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各項業務的處理要能體現出互相監督的作用。
(3)加強企業內部稽核和內部審計工作。應改變稽核、審計不能創造效益,還要占用人員編制,增加經營成本的錯誤觀念,切實加強考核、監督、制約機制,發揮企業內部稽核與審計的作用。將內部審計人員從會計人員中分離出來,直接對管理層負責。內部控制制度越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越仔細,越能增強內部控制工作的效率與可靠性。
(4)財務控制管理。加強投融資管理、貨幣收支管理、成本費用管理、資金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在建工程管理、電價電費管理和全面預算管理等。
3、規范、強化企業會計基礎工作
供電企業在遵守會計準則的基礎上,應從本單位會計工作實際出發,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會計基礎工作。
(1)分工合理,職責明確。企業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構,是企業對經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要重點抓好分支機構負責人和財會部門負責人等關鍵崗位,把握審批、資金調度等重要環節,以達到相互牽制之目的。
(2)建立內部牽制制度。應明確企業產、供、銷、投資、管理等部門的牽制環節,明確牽制內容、牽制主體等,并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相結合,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規定管錢、管物、管賬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確保機構分離、賬物分離,并對限制性崗位定期進行檢查。
(3)完善內部稽核制度。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特別是稽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4)建立財產清查盤點制度。企業要建立財產物資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證賬、卡、物相符,并建立及時處理差錯的制度。
(5)加強對企業信息系統的管理。要明確規定計算機財務管理系統操作權限和控制方法,嚴格按系統的設計要求配置人員,健全數據輸入、修改、審核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障系統設計的處理流程不走樣變形。
三、不斷提升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力
美國忠誠與保證公司曾經得出“70%公司的破產是由于內控不力所導致”的調查結論。從2005年10月開始,我國政府部門連續出臺了多項重要的涉及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制度,并于2006年7月15日,由財政部發起成立了“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這些政府行為一方面表明了對內部控制的重視,另一方面也表明對內控的關注不僅僅局限于制度建設的層面,而是已深入到了內控的實施成效和監督的方面。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現代企業也是“法治企業”。無論是企業的最高層管理人員,還是最基層的員工,都應當嚴格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以制度為標準檢驗經營管理的效果,發揮其保護、監督、制衡的作用。可見,要取得良好的內控效果,關鍵在于提升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執行力。
1、提高認識,認真執行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是一個全員參與、全員執行的制度,企業管理人員尤其是領導,應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健全和完善內部財務控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克服不愿意得罪人的消極思想和短期行為。要讓全體員工都認識到,內部控制不只是領導、管理人員的事,也是全體員工的事,它與每個員工都有切身的利害關系。
2、完善內控系統,提高內部財務控制的效果。內部控制是一個有機的系統,包括控制環境、控制目標、控制技術三方面的內容。一個企業的內部財務控制不可能在真空中進行設計、執行和評價,它必然受到組織結構、職工的勝任能力及忠誠度、分權與責任表達、預算與財務報告、組織牽制與制衡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縣級供電企業應根據企業管理實際情況,按部門、流程進行內控制度的設計和建設。為保證工作高效有序開展,保證對現狀及發展有客觀公正的認識和評價,企業可聘請熟悉供電企業財務管理情況,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有相當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相關的中介機構協同工作,理清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現狀,財務部門各崗位應對各自崗位職責內現行的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層面的制度進行梳理歸集,并對建立和完善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提出修訂和新增意見,以完善內部控制系統,提高內部財務控制的效果。
3、以人為本,重視對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人是觀念創新的根本和靈魂,我國傳統文化是儒家文化,以人為本是儒家管理理念最鮮明、最重要的標志。供電企業應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依靠提高人的業務技能、道德水準和法規意識,充分發揮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達到內部控制的最佳效果。企業應重視對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和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定期進行考評,獎優罰劣。
4、強化內審,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內部審計是強化內部控制的一項基本措施,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獨立于企業其他部門的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是圍繞企業提高經濟效益這一中心,監督和評價企業具體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不僅包括審計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并向企業領導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從而保證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供電企業應切實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增強內部控制工作的效率與可靠性。
5、自我加壓,發揮政府審計機關、民間審計機構的權威性和監督作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供電企業應自我加壓,定期不定期地邀請信譽度好、資質完全、經驗豐富的民間審計機構對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進行評價,以人之長,補己之短。充分吸收和利用審計部門的權威結論,糾錯防弊,從而有效避免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的情況,不斷提升財務內控制度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