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文摘2001.10
營運資本 一個尷尬的概念
戴鵬
研究表明,建立在流動性與非流動性基礎之上的財務比率,包括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在預測企業財務失敗時并不十分有效。根據Beaver的研究,在企業失敗前五年的任何一年,這些比率的預測的準確性比現金流量對與負債總額的比率、總資產收益率、負債比率都要差,甚至不及簡單的現金比率。那么,在過去的幾十年時間里經歷了一個相當大的變化。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是財務會計的首要目標,而債權人最關心的莫過于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流動性。因此,向債權人提供這方面的信息便成了財務報表(當時最主要的報表是資產負債表)的一個重要內容,而營運資本使充當了這樣一個緩沖器,它反映了一旦企業發生清算,哪些流動資產可以立刻變現和用于償還債務,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不受損失。在運用這一概念時,一個一年期的規則被普遍地采用,用于劃分流動性和非流動性的資產和負債。20世紀30年代后,財務會計更關注的是所有者的利益。資產負債表各項目不再按它們的變現時間來分類,而是依據它們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作用來進行分類。這意味著營運資本概念由以重視資產流動性的一年法則分類向按企業經營周期標準分類的轉變。而依據經營周期觀點,流動負債不再被認為將列為流動資產的那部分資產來償還,而轉為強調從由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資金來償付到期債務的能力。因為對于持續經營的企業而言,債務的償付是建立在未來盈利的基礎之上的,而不是特定資產的變現。
其次,營運資本是用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之間的一個差額來表示的,而對于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應包括哪些項目,歷來存在著較大的爭議。例如,預付費用這類已被消耗但暫時未取得效益的項目現在被列作了流動資產。因為一些人認為,如果現在不支付它們,這也會要求在日后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對流動資產的使用。但是,這些資產已被消耗掉了,再也不會轉變為現金,當然也就無法用于償付到期債務了。因此,將這些項目列入流動資產對于衡量企業的償債能力和預測現金流量幾乎沒有什么幫助。流動負債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應付款項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的確表示了將在下一個年度用現金來償付的金額,增值稅進項稅額可用來抵扣以后應交納的銷項稅額,它們都不涉及到未來現金的支付。
再次,營運資本各個項目存在著計劃基礎的不一致,這就削弱了營運資本分析的有效性。在流動資產中我們可以看到,現金、應收賬款和預付費用是分別按照其現值、期望的可實現凈值和成本來計價的,存貨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的原則計價,這也就意味著存貨將按高于等于其賬面價值的價格出售,轉化為現金,二者之間將存在著一個差額。而存貨一般占流動資產的比例都很大,按其賬面價值計算出來的營運資本用于衡量償付到期債務能力的能力就大大降低了。
最后,營運資本和非流動資產投資都是企業持續經營所必要的資金分布,都是永久性的投資,其區別只是表面的、暫時的,譬如說,應收賬款和存貨一年中也許將周轉數次,當某項存貨被出售或某筆應收賬款被收回后,由于生產經營活動的不斷循環,很快它們又被其他的存貨和應收賬款所取代。因此對于一個持續經營的主體來講,在應收賬款和存貨的投資上,需要有一個最小的永久金額承諾。同樣地,一部分流動負債也具有永久性的性質。營運資本作為某一時點上的一個差額,是一個靜態的概念,而企業的生產經營是周而復始,不斷循環的,將靜態的營運資本用來衡量動態的償債能力肯定是不適當的。
盡管營運資本是一個被廣泛使用的概念,它的缺陷是顯而易見的,這損害了它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有用性。為此,我們應對資產負債表做出革新,使營運資本這一概念具有可操作性:
一、不再將資產和負債劃分為流動性和非流動性項目,而是劃分為貨幣性和非貨幣性項目。其中貨幣性資產是指具有一般購買力的、可轉化為已知金額的貨幣和要求權利,它包括現金、有價證券、應收款項等。而貨幣性負債是指將來必須用貨幣支付的債務,包括應付款項、借款等。而那些不符合該定義的,則統統劃為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資產負債表也應分別接貨幣性和非貨幣性項目列示。當今的社會,資產正日趨證券化,產權交易更便利,將貨幣性資產和貨幣性負債之間的差額定義為營運資本,作為衡量企業償付到期債務能力的指示器也許更合適。
二、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更多的補充信息。資產負債表各項目計價上的不一致性導致了用于償付債務的資產的價值與它們實際可用于償付債務價值之間的差異,削弱了償債能力分析的意義。而現行成本會計在現階段的應用還困難重重,因此,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更多的有關各項資產和負債現值以及質量方面的信息。
摘自《特區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