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常見的問題
1.家族式的經營方式使中小企業內部管理較混亂,容易出現貪污舞弊現象
在我國,中小企業的最大特點就是家族式的經營方式。這類企業在創建的初期,往往都是依靠家庭或家族成員共同經營打天下的,所以其所有權和經營權大都控制在其家庭或家族成員的手中。另一方面,出于某些方面的考慮,這類企業的所有者都會選擇自己人來管理一些重要部門,特別是作為直接掌握整個企業的貨幣資金的崗位——出納,絕大部分的老板會啟用自己的親戚。
中小企業的這種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密不可分,導致企業內部管理比較混亂,報銷審批制度不嚴,容易出現貪污舞弊現象。
2.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劃分不清,缺乏監督和牽制機制
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業務頻繁、會計核算簡單、會計制度不健全,同時企業老板出于管理成本的考慮,往往要求財務人員“一個蘿卜幾個坑”,有的企業出納除了辦理涉及現金、銀行存款的本職業務外,同時還兼保管銀行存款全套印鑒、審核會計憑證等會計業務,而有的企業會計,偶爾也收取現金,一個人辦理有關現金業務的全過程。加上財會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劃分不清,缺乏監督和牽制機制,甚至有時一人身兼數職,混崗和職能的交叉最容易引起貨幣資金的挪用和侵吞。
3.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造成會計資料亂、漏的現象
中小企業所有者的“任人唯親”,導致會計人員素質普遍較低,有的會計人員“半路出家”,業務不精通,方便那些“有心人”利用各種手法貪污現金。比如:利用工作之便,少開收據,隱瞞收入;涂改原始憑證的金額,達到多支出的目的。
4.缺乏健全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中小企業的貨幣資金管理出現混亂的根源,除了其本身經營特點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企業內部缺乏貨幣資金控制制度。一個企業的財務規章制度是否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嚴格,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貨幣資金能否健康運轉,關系到企業的財產能否安全無恙。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1.建立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1)建立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制度。不相容職務是指企業里某些相互關聯的職務,如果集中于一個人身上,就會增加發生差錯和舞弊的可能性,或者增加了發生和舞弊以后進行掩飾的可能性。這是中小企業建立相互約束機制的基礎。就會計部門來講,出納和會計這兩個職務,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即:出納只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保管各種空白收據、支票、發票等,不能兼任會計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登記債權、債務、收支、費用等分類賬、總賬的工作,應該根據分工原則,盡量地將涉及到現金的業務由不同的人員來完成,避免只由一個人去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如果企業的確人手有限,也應保證實行錢賬分管,即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此外,中小企業還應該注意以下幾種職務之間的分離:授權批準職務與執行業務職務,業務經辦職務與財產保管職務;財產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
(2)建立授權審批制度,各司其職,杜絕一條龍作假的現象。
貨幣資金支出審批手續的規范化、制度化,既可減少某些不必要的支出,也可以防止侵吞和挪用行為發生。具體可以包括:①授權權限,即審批人應當根據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②授權批準程序,企業的有關部門或個人在用款時,應當向審核人(會計主管)提交支款申請書,注明款項的金額、用途、支付方式等,并應附有關的合同或送貨清單、簽驗貨證明等。審核人應對該申請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并核實該筆業務的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核人應當不予辦理;接下來,審批人(企業負責人)應當對審核后的支付申請批復,最后交給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當然,在這一整個過程中,必須要具備一個主要的前提,那就是除了要建立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制度以外,還應當加強企業的內外部監控。
(3)建立健全的貨幣管理制度。
a.做好企業的資金收支預算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主要是通過貨幣資金的流通(流入與流出)來實現的。編制資金收支預算的目的,就是要按照企業的生產經營要求,對企業的貨幣資金流入流出先做一個預先的安排,盡可能使企業保持暢通的資金渠道,從而保證生產經營的正常運作。
b.合法地辦理現金收支業務
中小企業應該針對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會計人員的設置情況,對經濟業務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建立一套符合實際情況的資金收支業務流程,以保證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同時,也使貨幣資金業務的會計處理更為程序化和規范化。
收入貨幣資金的途徑,一是通過銀行,二是直接收取現金。由于通過銀行收款的業務受到銀行的直接監督,起到了外部控制的作用,客觀上能夠減少和堵住貨幣資金收入業務中的漏洞,企業只需把重點放在銀行票證的管理與銀行的及時核對上,就能有效地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因此,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主要是現金收入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