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樹立財務風險觀念,建立和完善風險防范機制,適度負債經營,加強成本管理,是控制建筑施工企業財務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措施
當前,建筑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建筑施工企業面臨看日益增大的財務風險。加強建筑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研究,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一、建筑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本質及表現
財務風險的本質就是資本運作過程中,由于未來的不確定性導致未來結果與現時期望值產生差異的可能性。
1.企業籌資的財務風險
當企業承接工程項目的規模不斷增加、流動資金出現短缺時,必然會向銀行借入資金。借入的資金將會產生借款費用,這些費用與還款的壓力有時就會構成一定財務風險。
2.企業墊資的財務風險
建筑企業墊資施工有時成了建設單位選擇施工隊伍的潛規則。施工企業在將自身資金押到施工項目上還不足以能拿到工程任務的情況下,可能會迫不得已去向銀行貸款,用于墊資施工。同時,還會外欠協作單位的若干債務。但如果出現工程停建、緩建或其他原因,建設單位不能按施工合同、約定給付施工企業工程款。此時,施工單位必然陷入債務危機的不利境地。
3.企業回收資金的財務風險
資金回收的風險主要是指企業的資金由于不能按時收回而影響企業資金周轉,加大財務成本,引起財務狀況惡化的可能性。建筑安裝工程往往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完工,單位之間商議按月辦理結算,這就決定了建筑企業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先期投入大量的人力資本和實物資金,其回收期則要延伸到全部工程完工并經驗收之后,而扣留的質保金則要在工程運行一段時間后再辦理退款。
因此,建筑企業存在的應收賬款,相對其他企業金額更大、在企業資產中所占比重也更高,資金長期不到位,必然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
4.企業投資的財務風險
投資風險是指企業的投資面臨著不能獲得預期投資收益的可能性。一種是企業進行的長、短期投資。將流動資金轉化為股(債)權投資,能夠獲取主營業務以外的收益。但是,由于資金(資產)被投入方單位占有和使用,如果對被投資方疏于管理或監督不到位,或由于投資方的經營失誤等其他原因,就可能造成對外投資的減值或損失,也會給施工企業造成財務風險或損失。
另一種是固定資產的投資。項目在進場時,企業盲目購置生產設備,資金大量沉淀在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上,而等此項目完工后,此前購買的大型固定資產極有可能造成大量閑置。
二、建筑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
1.建筑市場的管理機制不完善
國內建筑市場管理機制的不完善、市場的不規范以及地方保護主義等不正常現象的存在,加上競爭十分激烈,一些業主利用“買方”市場的優勢,有的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盲目開工,要求施工單位大量墊資,工程完工后不結算,拖欠工程款,隨意壓價,指令分包等等,大大壓縮了施工企業的利潤空間,造成項目經營困難,甚至出現大面積虧損,加大了施工企業的財務風險。
2.盲目投標
由于市場競爭激烈,為了能攬到工程,各大公司之間展開了殘酷的競爭,相互壓低標價。一些企業為中標更是不顧自身實力、不惜血本,甚至帶資施工。這些非理性做法,導致工程利潤率降低或虧損,進而引發一系列風險,如履約風險、支付風險,最終可能導致訴訟風險,使企業面臨嚴重的財務風險和信譽危機。
3.粗放經營以及低水平的項目管理模式
一個項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粗放還是精細,直接影響著項目的效益,進而影響著整個企業的盈利能力及風險控制能力。最典型的是資源配置不合理。比如,購買或調入一些不需用的生產資料,造成有限的項目資源浪費;或是因一些人為因素導致所購入設備材料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或是生產資料與勞動力不匹配,產生窩工、歇工現象。這些都會導致投入得不到相應產出,最終形成投資風險。
4.施工后的資金結算與回收
由于前一個環節施工產品的缺陷及其他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導致產品移交受影響,項目結算受阻。另外,由于業主資金不到位,工程質保金難以按時收回,演變成收款風險。這些往往增加了施工企業的財務風險。
三、建筑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化解策略
1.樹立財務風險意識,完善項目決策程序
企業的發展機遇與風險并存,建筑施工企業管理者在熟悉市場、調查研究的同時,應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項目承接前期的調查、論證與決策程序,對承攬工程要做到有準備、有選擇、有論證。
2.加強項目成本管理,做好施工過程控制
企業的經濟實力是抵御財務風險的根本,要在激烈的競爭中求生存、謀發展,就必須加強成本管理,強化內部控制,提高經濟效益。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一是要根據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考慮合同工期、施工現場條件、目標責任成本等因素,制訂出科學先進、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以達到縮短工期、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時,要擬定經濟可行的技術組織措施計劃,列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是要根據所選定的施工方案,大力推行責任成本管理,以責任成本為控制目標,加強對施工項目成本中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間接費用等重點項目的監控,及時開展調價索賠工作,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把成本費用控制在責任成本范圍內。
三是要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經濟責任制,對失職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制,規范經營行為。
3.及時辦理工程項目竣工結算,規避外欠款風險
施工企業要在內部強化基礎管理工作,如變更簽證、索賠、實物量核對、結算書的編制和送審等,在工程后期,大多數建設項目資金緊張,若不能及時結算,建設單位則不會再撥付工程款,拖延的時間越長,外欠款的風險就越大。所以,施工企業一旦按照圖紙要求完成施工后,就應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竣工決算,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決算送審。
對于設計變更部分或因業主原因導致的停工損失、場地原因而發生的材料倒運費等費用,要及時進行現場簽證,追加合同價款,確保取得足額結算收入,決不因自身的原因而延誤結算,提高應收賬款的回收與周轉率。
4.建立財務風險預警和監控系統,推行項目內部審計制度
建筑企業要建立長短期相結合的財務風險預警系統,及早診斷出危機信號,并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財務危機。
推行項目內部審計制度,必須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規模較大的建筑企業應當設立審計部,負責對二級單位工程項目部的經濟效益審計和財務審計。用審計的手段加強對項目部和項目經理的監督約束力度,及時發現企業內控制度存在的弊端,防范財務風險的發生。
最后,通過分散、轉移等手段增強對抗市場風險的能力,也是企業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