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廣彥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本文闡述了經濟效益審計的定義、概念及其本質,經濟效益審計的產生、發展與現狀,經濟效益審計的必要性,經濟效益審計的對象、范圍、時間,經濟效益審計中如何選擇審計項目,經濟效益審計開展的方法、程序,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指標。
一、內部審計及經濟效益審計的定義和概念
什么是內部審計?什么是經濟效益審計?美國著名內部審計學家勞倫斯.B.索耶(L.B.Sawyer)在其名著《現代內部審計實務》一書中提出的內部審計定義為: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的評價,已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的程度,是否符合規定的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的使用了資源,是否正在實現組織的目標。作者還特別強調內部審計必須檢查組織各項經濟活動的有效性、效率性及效果性,即內部審計應向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延伸。徐政旦在《論現代審計的基本特征與我國審計的發展方向》一文中將我國的經濟效益審計與財務審計、經營審計、管理審計之間的關系界定為:財務審計、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績效審計,這些審計各有側重,適用性也有所不同,名詞的提法也不盡相同,但其核心都是以經營管理活動為對象,以提高組織經濟效益為目的,這些審計在我國現階段通常稱為經濟效益審計。還有人認為,經濟效益就是以盡量少的勞動消耗和勞動占用,取得盡可能多的符合社會需要的勞動成果。經濟效益審計是指審計人員按照一定的審計標準,運用專門的審計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產生的效益進行審計評估,提出審計建議,以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活動。雖然對經濟效益審計的定義各有不同,但是,可以認為,經濟效益審計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或專業人員進行的一種活動,經濟效益審計有其專有的評估標準,審計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而非其它活動,經濟效益審計和其他審計一樣,同樣具有經濟監督、評價、鑒證的職能,經濟效益審計更側重于評價與建議。其實質是審查預期目標與完成其目標所投入資金的關系,最佳投入產出關系。
二、經濟效益審計的產生、發展與現狀
很長一段時間里,內部審計只是停留在單純的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還未廣泛的開展。從世界審計來看,經濟效益審計出現于20世紀40年代中期,發展于20世紀70-80年代,完成傳統財務審計向效益審計為中心的轉變則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情。在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的誕生,經濟效益審計在我國也經歷了不同的階段。自審計署成立初期至80年代中期,全國各地的審計機關積極開展了效益審計理論研究和試點工作。20世紀90年代,審計學界對經濟效益審計進行了更深入地研究,1991年初,全國審計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審計機關都要確定一批大中型企業進行經常性審計,既要審計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又要逐步向檢查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和經濟效益方面延伸,并做出適當的審計評價,推動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審計工作會議的要求,全國地方一些審計機關相繼實施了經濟效益的審計試點。在這個時期,我國審計機關結合財務收入審計,開展了一些事后看來帶有經濟效益審計性質的經濟監督活動。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審計工作者對經濟效益審計進行了不懈的探討,如在新形勢下如何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如何完成財務審計向以效益審計為主的轉變等問題。審計署《2003年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今后五年將實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審計與效益審計并重,將效益審計提到了一個重要高度。2006年1月11日,李金華審計長在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五屆二次理事會上強調,內部審計要以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為主,從效益審計出發,最后落實到管理審計。從此,效益審計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三、目前內部審計中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一個組織或企業,其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離不開經濟效益的提高。內部審計作為組織或企業內部的經濟監督部門,它的最終目的也是通過審計評價來促進組織內部經濟效益的提高。雖然在組織內部各機構、各部門的活動都圍繞著經濟效益這個中心進行,但是由于審計以外的各部門所承擔的責任以及所處的地位不同,對經濟效益的理解和完成程度有著這樣和那樣的區別。有的為了部門本身的局部利益從而損害影響組織或企業整個的整體利益。而內部審計部門由于它所處的地位在組織或企業中具有相對的客觀獨立性,與整個組織和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沒有絕對的經濟利益沖突,因而它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具有相對的客觀性、公正性、指導性。通過對組織管理機制和內部控制以及經營決策的評審,發現經營活動中的問題和不足,完善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以此來保證組織實現較高的經濟效益。
目前,筆者認為,在組織內部審計中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的必要性有以下幾點:
(一)經濟效益審計是加強經營管理,促進組織重視提高經濟效益的需要。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內部特別是國有企業效率低下,經營管理方式落后,跑冒滴漏等浪費現象隨處可見,普遍存在著經濟效益不高的問題。要改變這種現象,除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不斷地開拓創新,重視利用新能源、新技術外,在經營管理中就是要不斷挖掘企業潛力,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理順各種經濟關系,使經濟效益深入到組織的每個階層、落實到每個人員之間,以保證經濟活動產生較高的經濟效益。
(二)經濟效益審計是補充完善我國內部審計體系的需要。內部審計工作作為內部經濟監督的一種工具,是一項完整有序的系統工程,它不應單純的局限于財務審計的范圍,而應涉及到組織的計劃、采購、生產、銷售、質量、決策等各個方面。在時間上,它不應只注重事后審計,還應擴展到事中審計和事前審計。因此,內部審計中的經濟效益審計,延伸了審計范圍,拓寬了審計領域,而且在財務審計合法性和合規性的基礎上,進而審計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了審計內容的連續性和完整性,補充完善了內部審計的監督體系。
(三)經濟效益審計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現階段,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經濟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入。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企業的經營自主權不斷增強,這是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我們也應注意到,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我國的宏觀調節機構還不是特別健全,有的企業和組織內部缺乏自我控制和調節能力,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容易造成各種比例關系的失調、計劃失控、行為違規的現象。因此,經濟越發展,越要加強經濟監督和管理。內部審計工作不僅僅進行財務審計,以保證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更為重要的是要進行經濟效益審計,充分利用挖掘企業內部各種可利用資源,開源節流,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增強企業自我調節、自主發展能力,提高組織企業經營效益,增強組織的競爭能力,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財富,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科研院所主要以科研生產為中心,近年來逐漸由科研生產型向科研生產經營型轉化,不斷提高科研生產經濟效益也是科研院所的最終目的。因此科研院所也需要進行經濟效益審計。同時,由于科研生產中課題研究的特殊性,在科研經費一定的情況下,努力降低科研成本,加強成本管理,提高科研經費的利用效果,在科研院所中進行經濟效益審計也成為必然。多年來,科研院所在長期的科研生產中,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經濟管理制度,如財務管理制度、經濟合同、投資合同的簽訂與審批,各項考核指標制度等。這些為科研院所的經濟效益審計提供了必要的審計基礎和審計前提,使經濟效益審計在科研院所內的開展成為可能。因為,若沒有科學完備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單位管理者隨心所欲,任意行為,經濟效益就無從談起,經濟效益審計也就無法開展。
四、經濟效益審計中審計課題的選擇
在經濟效益審計中,審計課題的選擇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選好審計課題,對于審計是否順利展開和審計效果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選擇審計課題時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量力而行,先易后難,揚長避短,逐漸深入。選擇經濟效益審計課題,首先應考慮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知識構成和可借助的專業力量。當前,在審計人員中,大部分來自財務人員,還有部分基建人員等,而既具有專業技術又懂得經濟管理的復合型人員在審計人員中還不多見。因而條件強的審計機構可以選擇綜合經濟效益審計或較大審計項目,條件稍差的則可以選擇審計人員比較熟悉的某一部門、某個環節或某個業務的專項審計,取得一定經驗后再逐步擴展推廣。
(二)選擇的課題要緊緊圍繞組織的中心工作,抓住重點。審計不能單純為審計而審計,應緊密結合實際工作,選準突破口,以影響經濟效益的關鍵問題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為重點,否則,盡管耗時耗力,也未必起到作用,未必受組織和管理者的重視。
(三)搞好審計調查,慎重出戰,對被審計單位和審計項目要大力氣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研究,盡可能多的搜集各種資料,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確定審計課題。
(四)遵循審計的目的,一審二幫三促進。經濟效益審計不應只是局限在評價上,通過審計找出影響經濟效益的關鍵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因此,選題時,應選擇那些對促進組織經濟效益的提高可能性較大的項目。
(五)要根據不同的審計單位確定不同的審計項目。目前,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宜采取上一級審計下一級的方式進行。至于橫向審計,即在本組織內部開展經濟效益審計,也應以專業、專項審計為主。這樣有利于發揮部門審計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解決審計容易處理難的問題。
五、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方法和程序
(一)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方法。財務審計的方法以審核、查證、實地檢驗、函證、計算、分析復核等為主要方法;經濟效益審計在借鑒了傳統審計方法的同時,吸收了管理學、計量經濟學等領域的知識和方法。其主要方法為:(1)審計查證法。包括常規技術方法和現代管理方法。
常規技術方法如審閱法、順差法、逆差法、核對法、函詢法、盤點法和抽樣法等。現代管理方法借鑒了現代管理技術方法與預測相關的方法。定性的如集合意見法;定量的如回歸分析法、自適應性模型預測法、時間序列預測法等。與決策相關的如:量本利分析法、線性規劃法、邊際分析法等方法。
與計劃、控制相關的如投入產出法、項目評估技術。(2)審計分析法。包括對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結構分析法、平衡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多因素聯動分析法等方法。(3)審計評價法。該方法主要包括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定性方法通常采用成功度評價法,它是依據專家或專家組的經驗,對審計項目的成功程度做出定性結論。審計項目的成功程度可分為五個等級,完全成功(A+)、成功(A)、部分成功(B)、不成功(C)、失敗(D)。定量方法主要有差額評價法、對比評價法、綜合評價法等。
(二)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的程序。進行經濟效益審計的程序和財務審計的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為以下步驟:(1)選擇審計項目。上面已經提到,審計項目的選擇要堅持一定的原則,要選擇組織、領導特別關心的直接影響組織、群眾的切身利益的重要項目。(2)確立審計標準。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根據審計項目的實際情況,需要對被審計項目進行評價,因此就應該確立審計的評價標準。如果沒有一套合適的評價標準做依據,效益審計就不能正確實施。(3)編制審計計劃。審計計劃的編制要建立在對被審計項目或組織深入了解的基礎上。部門計劃是效益審計計劃的核心。審計計劃應簡要說明審計的目標以及對經濟效益風險和審計風險的評估。審計計劃應報組織的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并得到批準方可。(4)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應在審計計劃確定后,在對審計項目準備進行審計時編制。其內容應包括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重點、審計步驟和時間安排、審計人員分工和要求等。(5)實施審計測試。審計的實際實施過程中分為初步檢查、充分檢查、審計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審核。通過初步檢查,確定詳細檢查是否必要。初步檢查要盡可能省時簡練,檢查結束后審計人員應提供一份說明報告。報告中的內容為初步檢查時所承擔的主要工作、主要發現、經濟效益風險、需要進行充分檢查的方法、計劃、預算和時間安排等。充分檢查也并不意味著檢查的對象和內容各個方面都要涉及,它應在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的基礎上進行并考慮審計項目的相關性和有效性。編制的工作底稿要以搜集的資料為客觀依據。審核分為主審人員的審核和審計部門領導。主審人員的審核主要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審核,保證審計工作底稿的證實作用。審計部門領導的審核是對主審人員審核工作的恰當性進行審核,保證審計證據的范圍和性質能對審計結論和建議起到支持、證明的作用。(6)撰寫提交審計報告。通過審計的實地測試,在審計工作底稿的基礎上,撰寫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大致通過以下階段:撰寫審計報告出初稿;征求意見、修改審定;報送有關人員和部門。審計報告要求行文簡練,結構嚴謹清楚,用語和數據通俗準確,內容層次分明、重點要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