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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省會計職稱評審專家庫建設,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等有關規定,決定遴選高(正高)級會計職稱評審專家,重新組建廣東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高(正高)級專家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在廣東省內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等從事會計財務實務工作,在高校從事會計教學科研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二、申報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德和職業道德。
(二)認真履職,公道正派,熱愛職稱評審工作,正確掌握并執行職稱政策,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三)具有較深厚的會計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理論和行業動態,在本專業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在教學、科研、生產第一線取得優秀業績。
(四)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申報高級會計職稱評審專家應具有會計專業高級(副教授)職稱3年以上或會計專業正高級(教授)職稱1年以上,申報正高級會計職稱評審專家應具有會計專業正高級(教授)職稱3年以上。上述時間計算截至2025年5月31日。
(五)身體健康,具有充足時間參與評審工作。入庫專家應在職在崗,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作為入庫專家人選。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相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作為評審專家庫人選。
(六)同等條件下,財政部、廣東省高端(高層次)會計人才培養畢業學員優先入選評審專家庫。
三、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請。202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登錄廣東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gdkjps.net),在“候選評委登錄”中填報個人信息,并將以下材料掃描為pdf格式上傳。
1.居民身份證。
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學歷(學位)證書。
4.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5.獲獎或榮譽證書(選填)。
6.業績成果證明材料(選填)。
7.財政部或廣東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證明材料(選填)。
8.其他證明材料(選填)。
申請人完成申請信息填報提交后,系統自動生成《廣東省會計職稱評審專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格式見附件),經下載保存并以A4紙雙面打印,申請人應對所填報信息真實、合法性負責。符合本通知規定申報條件的,可同時申報高、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專家。原在庫人員本次均需重新申請。
(二)單位推薦。工作單位負責對申請人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在《申請表》加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原則上每單位推薦人員不超過3人。
(三)材料報送。申請人應于2025年7月16日前將經單位審核蓋章的《申請表》掃描pdf格式上傳系統,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20-83170299、83170315。
(四)審核備案。省財政廳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和擇優入庫,并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
四、工作要求
專家庫建設是會計職稱評審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嚴格審核申請人所填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客觀評估申請人職業道德、專業能力等方面情況,確保評審專家推薦工作質量。
附件:廣東省會計職稱評審專家申請表(2025年)
廣東省財政廳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