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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財政局,省直各部門,各用人單位: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和資源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5〕153號)、《青海省財政廳關于修訂印發〈青海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青財會字〔2024〕124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省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中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時(以下統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二、繼續教育內容和層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內容分為公需和專業兩個科目,根據內容難易程度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學習選課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會計資格低層級人員可選擇高層級專業科目,高層級會計人員不得選擇低層專業科目。
(一)學習內容
1.公需科目。包括會計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會計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2.專業科目。按照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執行,會計人員根據工作崗位和會計職稱層次選擇學習內容,重點學習新出臺會計準則制度及解釋、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內部控制規范、會計信息化技術、財會監督、預算績效管理、稅收法律法規制度等。必修主題為:新修改《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二)學習層級
1.初級課程。主要適用于在一線從事會計基礎工作或具有助理會計師(初級職稱)的人員。
2.中級課程。主要適用于管理單位會計工作的中層管理人員、會計主管人員或具有會計師(中級職稱)的人員。
3.高級課程。主要適用于管理單位會計工作的高層管理人員或具有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人員。
三、繼續教育形式及管理
(一)教育方式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
1.線上學習以網絡教育培訓為主。公需和專業科目可在以下兩家網絡教育培訓機構中自主選擇一家開展:北京南瑞利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網址:https://webqh.kj2100.com/index)、北京東奧時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網址:https://qinghai.dongao.cn)。
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應當提前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將無法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和學時折算。已完成 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請登錄“青海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會計繼續教育學習”(網址: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與自身專業技術水平相匹配的課程級別。學員選定課程并繳費成功后即可參加網校繼續教育學習。
2.線下學習以面授培訓為主。全省各地各單位若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要因地制宜舉辦面授培訓的,舉辦培訓前向屬地市(州)財政局報備,并經省財政廳審核批準后,培訓學時可按有關規定折算當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省直各部門若確需舉辦面授培訓的,舉辦培訓前需報經省財政廳審核批準后,培訓學時可按有關規定折算當年度繼續教育學時。
(二)學時管理
1.2019年—2024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取得的總學時不少于135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90學時。按照《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5〕153號)規定,2025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取得的總學時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專業技術人員須按時在年內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培訓,當年繼續教育學時不結轉、不順延至下一年。
參加各類考前輔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崗前培訓、“法宣在線”等培訓不計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時。
2.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的其他形式:
(1)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時;
(2)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會前需參照面授培訓審核進行報批),每天折算為10學時;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時;
(4)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年度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的,折算為90學時;
(5)參加省級財政部門(含)以上組織的年度會計高端人才培訓的,折算為90學時;
(6)參加市(州)及以上財政部門審核通過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省級行業學會組織的本系統、本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科目繼續教育的,每天折算為10學時;
(7)獨立承擔市(州)及以上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省級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時;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時,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時;
(8)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時;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時,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時;
(9)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時;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時,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時。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時及當年符合折算條件需要折算學時的,學時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順延下年度。通過折算學時仍未達到當年度繼續教育學時標準的,亟需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網絡學習補足學時。
(三)審核查詢
2025年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截止時間為12月20日24時,為避免因系統關閉導致學時無法提交、審核的情形,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于2025年12月15日前,全省各地各單位向屬地市(州)財政局提交線下培訓相關文件,屬地市(州)財政局統一向省財政廳報備并審核,省直各部門向省財政廳提交線下培訓相關文件并審核,相關文件包含(會議培訓文件、培訓課程安排、簽到情況等),學時審核、抵免不得結轉、順延至下一年。
四、繼續教育時限
2025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學習自2025年6月6日開始,截止2025年12月20日24時結束。逾期不再辦理補學事宜。
五、繼續教育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要下大力氣督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及時更新知識,努力提高會計專業勝任能力。要鼓勵、支持、監督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各單位要指定專人,對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網上繼續教育學習進度要及時進行查詢和督促,確保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按時限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各單位可組織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考試,適時檢驗繼續教育學習成效。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務必及時依規有序參加繼續教育。繼續教育是提升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能力的有效途徑,是涉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和成長進步重要條件之一,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會計職稱評審、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會計工作先進個人評選、高層次財會人才選拔等的重要條件。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思想要高度重視,務必按時限要求、學時要求、審核要求完成繼續教育。
(三)加大宣傳教育引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各市(州)財政局、省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要做好對會計繼續教育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培訓質量的指導、考核、監督,優化完善繼續教育管理軟件系統功能,提升繼續教育服務水平,并對各培訓單位統一申報的學時進行審核確認。市(州)財政局要加強對轄區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及時對“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平臺”中本區所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提交的個人學時進行審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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