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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會〔2025〕17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商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的決策部署,著力培養一批符合我省企業國際化發展需要的實戰型會計人才,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全面加強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浙財會〔2024〕33號)和《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會計人才隊伍培訓培養行動計劃(2024—2027年)〉的通知》(浙財會〔2024〕20號),決定開展浙江省第五期高端會計人才(跨國企業類)選拔培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安排
本期培養項目學員不超過70人,培養周期1年,累計安排集中學習和實踐研習不少于20天(不含報到和返程日),其中安排實踐研習活動不少于4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政治立場堅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2.位列中國跨國公司100大的浙江企業、浙江民營跨國公司“領航企業”或“領航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的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或財務骨干;在浙江省設立并已開展境外審計業務、海外并購重組等相關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業務骨干;
3.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具有經濟類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原則上具有中級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取得高級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取得ACCA、HKICPA、CFA等國際證書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
6.從事財務會計、審計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
7.具備基本的外語水平。取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雅思(IELTS)、托福(TOEFL)等語言能力考試高分者或掌握多種語言的優先考慮。
已參加過或正在參加省級以上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的,不再參加選拔。最近5年內因財會工作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嚴重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不得參加選拔。本人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存在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不得參加選拔。
三、選拔程序
按照單位推薦、個人申報、綜合評定的方式選拔培養對象,具體程序如下:
(一)單位推薦
各單位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其中位列中國跨國公司100大的浙江企業每單位最多推薦2人,浙江民營跨國公司“領航企業”或“領航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每單位最多推薦1人。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每單位最多推薦1人。
(二)個人申報
根據屬地原則,單位推薦人員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過浙江會計之家(網址:https://kjzj.czt.zj.gov.cn)“個人辦事”-“會計人才選拔及評優評先”-“會計領軍(高端)人才培養”模塊(操作手冊可下載后查閱),在線填寫《浙江省第五期高端會計人才(跨國企業類)學員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完成后將自動生成的PDF格式《申請表》報所在單位審核。
經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在“會計領軍(高端)人才培養”模塊的“填寫提交佐證材料”頁面“上傳附件”一欄中上傳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PDF格式《申請表》掃描件,并點擊“提交申報”,提交至單位所在地的市、縣(市、區)財政局審核。
(三)資格審核
各級財政部門聯合商務部門在“浙江會計管理云平臺”-“會計領軍(高端)人才培養”模塊填寫審核意見依次完成在線審核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1.各縣(市、區)財政局聯合各縣(市、區)商務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會審,于6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交各設區市財政局。
2.各設區市財政局聯合各市商務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會審,于7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交省財政廳。
(四)學員錄取
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綜合考慮申報對象的工作業績、資歷、所在企業規模、實力、國際化程度等情況,適當考慮地區和行業的代表性,確定錄取學員名單。錄取名單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核實符合申報條件的,書面通知學員所在地財政部門、商務部門、學員本人及所在單位。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開班時間、培訓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培訓費用
培養經費由省財政廳專項經費解決。培養期間集中學習的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由學員回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
六、培訓承辦機構
培訓承辦機構由省財政廳按政府采購有關要求確定。
七、后續管理和使用
省財政廳將浙江省第五期高端會計人才(跨國企業類)納入省會計領軍(高層次)人才委員會統一管理,為其提供交流和成長的平臺,持續加強人才的跟蹤培養,推動其在服務企業跨國經營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八、工作要求
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商務部門和各單位要從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加快推進企業“走出去”的戰略高度出發,重視和加強國際化會計人才培養工作,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參加選拔培養。
聯系人:省財政廳 丁麗霞,電話:0571-87058442。
省商務廳 鄭言,電話:0571-87051309。
附件:浙江省第五期高端會計人才(跨國企業類)學員申請表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商務廳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