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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人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需要在網上提供的材料(掃描后完整上傳):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2.免冠藍底彩色1寸證件相片(大于5KB小于20KB,并用于評審通過人員的電子職稱證書制作)。
3.《江蘇省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格式,詳見附件2),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名并加蓋公章。
4.有效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
5.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6.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隊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
7.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8.單位公示的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9.公示無異議的單位證明(須提供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0.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信息。事業單位人員須上傳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他人員如實填報。
11.近半年的社保繳費證明。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APP開具:服務——社會保險——個人權益單——江蘇省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參保人員)/江蘇省企業職工級別養老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勞務派遣人員,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公司總部在江蘇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需提供單位隸屬關系證明及繳納社保證明。
12.申報人所在單位的基本情況簡介(包括組織架構、員工人數、資產規模、收支情況和本部門人員會計職稱構成等),并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予以認證,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認證或證明。
13.取得會計師職稱以后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總結報告,由申報人簽名,所在單位人事及財務等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
14.取得會計師職稱以來的獲獎情況,以及反映專業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的有關材料及證明、財會管理或應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廣情況及證明,由所在單位人事及財務等部門共同審核后簽字并蓋章。
15.取得會計師職稱以來撰寫的具有代表性的本專業論文、著作或譯作。對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http://www.cnki.net)檢索到的,需要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檢索到的,應將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文件,外文須上傳中文譯文。視同論文的方案、報告等也一并在相應欄內填列上傳。
16.手機號碼和有效期兩年以上的通訊地址。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1.以上提交的各項參評材料申報人均須嚴格按照“網上申報系統”設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將原件掃描成PDF文件上傳(上傳前須確保簽章等信息完整),不得縮小、顛倒或缺損,以免影響網上評審。
2.申報人提供的反映其專業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的材料在本行業、本系統或縣(含縣)以上范圍推廣應用的,該證明材料還須由主管單位財務等部門或相應的行業管理部門(如財政、國資、證監等部門)核實簽章。
3.申報人不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二、各地財政部門須報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職務(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財政、職稱管理部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