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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財會〔2025〕21號
各設區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4〕3號)要求,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5年9月舉行。現將202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獲得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申請免試者應在考試報名期間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提交中級資格考試免試申請,經審核確認后可以免試。2024年度已提交免試申請并經審核確認的人員,無需再次申請。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二、報名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報名所在地包括13個設區市及常熟、昆山、沭陽等16個行政區域,各報名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可根據本地報名情況在轄區內自主調劑考點,并及時公布。
三、報名費用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文件規定,我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報名費,每人10元。
(二)考試費,每科60元。
四、考試科目和大綱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三)我省不統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http://kzp.mof.gov.cn/)進入“考試用書訂購”系統選購或者通過正規書店購買。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6日至8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30
經濟法
17:45-20:00
財務管理
六、報名時間
我省202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從2025年6月13日至7月2日,考試報名統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七、報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過審核后方可報考。
(二)網上報名及審核
報名期間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進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模塊,按系統要求和流程進行報名,經系統審核通過后進入繳費環節。
(三)網上繳費
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交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提示:考生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重復操作繳費環節)。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下載電子票據,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后期還可通過 “蘇服辦”APP ——“江蘇省財政電子票夾”下載相應的電子票據。
(四)準考證打印
2025年8月26日至9月5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無法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八、成績查詢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如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在此期間可聯系報考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修改。
九、證書發放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各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
2025年度中級證書發放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速遞物流統一送達至考生本人簽收。
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打印成績合格單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十、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堅持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及時公布本考區的咨詢電話或電子信箱,及時解答考生疑問,確保202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做好考試期間應急處置工作,出現突發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并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備案。
(五)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完成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2025年10月31日前,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25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