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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勘測設計分公司 高穎君
【摘 要】基于《會計法》的修改是會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需求,結合會計準則制度,以新《會計法》為基準,分析新《會計 法》修改后在會計工作中的實踐應用,有助于會計行業的穩定發展 。一是結合新會計法對會計工作的要求,簡要分析新會計法在內 容方面的變化,并分析新會計法的實踐價值;二是結合理論研究內容,分析新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實踐困境,從會計工作、財務會 計報告編制、會計檔案管理、財務會計制度監督、會計違法行為等角度,對新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應用與實踐進行探討,旨在通過 對新會計法內涵的分析,為會計工作的革新以及高質量發展等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關鍵詞】新會計法; 會計監督; 會計管理; 會計審計; 會計行為
【中圖分類號】D922.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24)20-0038-05
一、引言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 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高質量發展需要會計工作的組 織方式、制度建設、技術手段同步革新,適應數字化發展新 趨勢 。在這一背景下,2024 年 6 月 28 日,第十四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新修改的《中華人 民共和國會計法》(2024 年)(以下簡稱“新會計法”),著力 解決新形勢下會計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并對會計工作中的 新變化、新要求等進行匯總,以法律的形式進行明確與規 范,重點強調會計信息化、智能化建設,不斷提升財會監督 水平[1] 。同時,加大對會計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結合企業 日常會計行為以及財務報告編制的實際情況,重點對會計 信息質量、財務管理等相關工作進行完善,從而促進會計 行業的規范化發展 。新會計法的修訂與實踐,對會計信息 化、智能化發展有直接的影響,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的實際 發展需求,深化會計信息化、數字化的同時,了解新會計法 修訂內容,并將其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對提高企業的會計 信息質量、以法律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等有現實意義[2]。
二、新《會計法》的修改要點分析
2017 年《會計法》進行了一次修改,隨著會計智能化 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會計核算方式、財務會計報告等要 求也不斷提升,2024 年,結合會計行業發展情況,對《會計 法》再次進行修改與完善 ,并在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 行 。兩個版本的《會計法》,其內容方面的主要變化如下:
(一)會計法總則的修改要點
《會計法》第二條中增加條款內容為“會計工作應貫徹 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切實維護社會的
公共利益,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服務”。在《會計法》修改 后,將相關條文中的“ 帳”修改為“ 賬”。 同時,在會計法 (2024 版)的第二條中增加一款,會計工作需要維護社會 公共利益 。第八條中增加一款,強調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 展相關會計工作,具體的辦法則可通過國務院財政部門會 同其他相關財務部門一起進行制定并執行。
(二)會計核算方面的修改要點
會計核算對會計工作以及會計監管等會產生直接的 影響,因此,在對兩版會計法進行對比研究中,則需要對會 計核算的基本要求進行對比 。例如,在會計法(2024 版) 中,將第二十六條改為第二十四條,明確細化會計核算要 求,增加凈資產的會計核算要求,并將資產的增減與使用、 負債情況、凈資產(所有者權益)情況納入核算要求中,進 一步提高會計核算的全面性 ,通過會計核算要求的細化, 提高會計核算管控的綜合水平。
(三)會計監督的修改要點
會計法(2017 版)、會計法(2024 版)的對比分析中,針 對會計監督方面的修訂,重點是將會計監督納入單位內部 控制制度中 。會計法(2024 版)中,將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 十一條,并明確財政、審計、稅務、金融管理等相關部門的 法律職責、行政職責,并對相關單位的會計資料、財務會計 報告等進行監督與檢查 。同時,將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 二條,新增會計信息隱私保密義務,提高會計信息安全性。
新會計法的執行與落實,為會計管理服務工作的數字 化轉型提供了法律依據,在解決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 違法追責等問題中,可根據新會計法的相關要求,對會計 工作全過程進行管控,明確法律實踐中的注意事項,可推 動新會計法在會計實務中實現創新發展。新會計法進一步
【作者簡介】 高穎君( 1976— ),女,山西汾陽人,高級會計師,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勘測設計分公司財務資金部部長,研究 方向:企業財務
明確了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的要求 ,并對會計檔案的保存、 使用、管理等相關工作進行細化,這對會計智能化的管理 與發展等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據 ,也為后續的會計實踐、 會計改革與發展明確了方向。
三、新會計法的實踐價值
新會計法是在保持現有基本制度不變的情況下,從會 計發展的角度,對會計工作、會計信息質量、財務造假以及 舞弊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3] 。而且,在新會計法的實踐中, 進一步明確了會計工作的服務方向 ,加強會計信息化建 設,同時,規范會計核算、會計檔案管理、財務報告編制等 相關依據與標準, 明確會計機構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責 任,并對會計法進行了體系化修改,從而有效應對會計工 作智能化發展中的新變化以及新問題[4]。
(一)加強會計信息化建設
新會計法更加適用于數字經濟的發展,可滿足智能會 計的綜合發展需求 。與此同時,明確會計核算以及會計報 告的相關要求,從而引導企業更加規范地開展會計核算以 及財務管理工作, 降低財務不合規問題所帶來的法律風 險。新會計法要求下,企業結合實際工作需求,需要投入更 多的資源進行財務信息系統升級以及信息技術革新,并在 數字技術賦能下,逐步提高企業會計統計、財務核算的工 作效率以及質量 。在會計信息化變革中,以新會計法修改 后的相關要求,提高會計處理的規范性以及準確性,避免 出現財務錯誤以及造假風險等。
(二)加大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力度
針對智能化會計的發展,嚴格按照新會計法相關要求 落實會計工作,有助于加大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力度 。新 會計法為會計監督制度的完善與建設提供了法律支持,且 可以從法律角度發現并糾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弊端,提高 新會計法在會計實踐中的法律效力。
(三)加大會計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從法律與會計智能化發展的角度分析,新會計法提高 了會計違法處罰力度,對會計違法行為的罰款力度大幅提 升,重點對會計賬簿、偽造會計憑證、虛假編制財務會計報 告等行為的罰款額度, 且將會計違法行為納入信用記錄 中,這對會計行業的穩定、規范化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在 會計行為監督的過程中,新會計法將第四十二條改為第四 十條,并對第一款的內容進行修改,針對不依法設置或私 設會計賬簿、未按照規定填制原始憑證、未通過審核導致 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式、會計資料 損毀、未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拒絕配合 監督工作等,結合情節的嚴重性,按照警告、通報批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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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罰款,相關負責人及直接操 作人員等則處五萬元至五十萬元的罰款,如果相關負責人 為公職人員,則依照法律給予處分,與原會計法相比,提高 了懲處標準,進一步提升了會計法的綜合實踐價值。
四、新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實踐困境
新會計法雖然對會計職能、會計編制、會計財務報告 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在實際發展的過程中,會計工 作的規范性、法律風險等仍然存在一定的難點,對新會計 法的實踐與應用等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一)會計工作程序化問題分析
黨中央對會計工作的要求是從宏觀的角度對新會計 法的實踐、會計工作的戰略發展等提出嚴格要求,但是,在 實際發展的過程中,仍然存在部分會計人員不按照新會計 法開展會計工作的情況,這對新會計法的影響力以及約束 力等會產生直接的影響。會計法的修改是以黨中央與國家 的行業要求為導向,其側重點是對會計核算等相關工作進 行細化,但是,在實際執行中,會計從業人員的會計行為、 企業的內部管理規范等存在一定的差異,導致會計法細則 的實踐執行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對會計工作的程序化開 展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二)會計工作規范性問題分析
從會計數字化轉型的角度分析,新《會計法》以及會計 智能化轉型已經成為主流發展趨勢,在這一過程中,會計 工作缺乏規范化標準,會計核算及憑證記錄不規范等,對 財務核算效率以及會計審計工作的開展等會產生負面影 響 。本次會計法修改的重點是明確會計核算的相關內容, 但在會計核算的相關工作中,部分企業或單位都是以會計 部門作為記賬單位,并沒有將會計核算與經濟效益以及會 計準則規范的執行結合在一起,這對會計工作的規范性以 及核算準確性等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三)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問題分析
從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的角度分析,企業或公司的規模 不同,企業的實際發展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所以,企業 在建立財務會計報告的過程中,其財務信息統計、報告編 制等也存在差異,這對財務審計以及會計監督等會產生直 接的影響 。新會計法改變了傳統的會計核算形式,重點對 財務報表、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等相關資料進行整合,但 是,在實際執行中,仍然存在財務數據不透明的情況,導致 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無法形成有效的財務報告,影響會計工 作對企業或單位發展的決策作用。
(四)會計檔案數字化問題分析
從會計檔案數字化發展的角度分析,新會計法對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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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檔案的建檔、保存、使用等提出了新要求,但是,數字 技術的應用以及檔案信息的安全問題,仍然會影響會計數 據的應用,而且,一旦出現會計數字檔案丟失、損毀或被盜 用等情況,這會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影響企業的正常發 展。會計檔案的數字化轉型已經成為主流發展趨勢,所以, 新會計法重點明確會計制度的相關標準,但是,在數字化 轉型過程中,數字技術的應用以及財務數據的數字化核算 等仍然面臨技術操作難題,這對會計檔案的保存以及財務 數據安全等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五)會計信息共享及監督分析
從會計信息共享的角度分析,企業對會計行為的監督 與約束不力,無法與新會計法的要求之間形成有效的協同 機制,阻礙會計審計工作的正常運行。如在合同簽訂方面, 簽訂雙方對合同條款信息沒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出現 合同條款不清晰的情況 ,影響后續的會計實踐以及實際 發展 。在財務數據造假方面,會計信息共享導致財務數據 泄露是關鍵性問題,而且,在財務造假行為方面的監督工 作仍然需要進一步細化。2024 年,為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屆 三中全會精神,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印發《關 于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下稱 《解 答》),重點對財務造假、法律適用等相關問題進行明確 。 但是, 在現有的監督體系中 ,仍然存在會計信息共享監 督、財務造假數據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影響新會計法相關 制度的執行與實際應用。
(六)會計行為風險分析
從法律風險的角度分析 ,雖然新會計法具有監督作 用,但是,會計工作者虛增收入、虛減成本、虛增資產等行 為,會誤導投資者。逃稅、漏稅以及知識產權被盜用等問題 會增加公司的法律風險 。會計行為風險對會計工作的創 新、規范化發展等會產生直接的影響,尤其是在財務信息 披露方面,仍然會出現法律適用不足的情況,影響會計行 業的規范化發展。
五、新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實踐策略
(一)以新會計法為導向,堅持黨對會計工作的領導
新會計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于經濟高質 量發展的新要求,對新會計法的實踐、會計工作的高質量、 數字化、智能化的創新發展有直接的影響。因此,根據新會 計法的要求,對會計工作體系進行完善,對提高企業的會 計信息披露水平有促進作用[5]。因此,結合會計行業的綜合 發展,調整會計工作組織方式,提高會計自主管理水平, 并結合企業的業務實際需求,擇優選擇會計工作方式,有 助于會計工作的專業化、規模化、高效化發展,并實現降
本增效,從而提高會計工作的綜合信息質量,為后續的會 計監督、會計管理、財務分析等提供有效幫助[6] 。以新會計 法第二條中增加的條款為依據, 在整合現有會計資源的 同時 ,應將完善會計組織方式作為財務效能提升的有效 途徑,并結合凈資產(所有者權益)的實際情況,對企業資 金、資產等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并對單位經濟業務、會計 行為、財務管理等進行綜合分析,在完善單位會計管理體 系的前提下,提高會計工作的綜合發展水平 。會計工作的 創新與變革應立足實踐 ,并根據新會計法對財務會計工 作的要求 ,分析單位當前財務狀況以及會計工作的發展 情況 ,突出會計職能 ,并在會計資源整合與管理的基礎 上,提高會計智能化發展的綜合水平[7] 。財政部要求各級 單位、會計機構以及企業等,將貫徹落實新會計法的要求 作為根本任務,所以,各級單位在貫徹落實新會計法的過 程中,重視相關部門的協同合作,并對會計工作數字化轉 型進行優化,以行政效能與司法職能的融合為導向,加強 會計工作的管理力度,推動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精準化、 智能化發展。
新會計法視角下,堅持以黨的要求為綱領,貫徹落 實會計工作的法治先行,這是會計行業數字化轉型的必 然需求,所以,在實現會計信息化發展中,則需要結合新 會計法的方向,對會計信息化標準進行完善 。從內部制 度、會計數字信息等角度,優化會計工作模式,提高會計 信息化的軟件服務質量 。在法治先行視角下,強化會計 數字化、信息化的制度保障 。對會計工作中的電子會計 憑證 、報銷入賬等相關財務統計標準進行完善,從制度 層面提高會計數字化、信息化的發展水平 。 同時應在深 化會計監督 、維護財經法紀的基礎上,合理利用新會計 法,對會計準則制度進行完善,從而發揮新會計法的指 引作用。
(二)重視科學謀劃,加強會計信息化、法治化設計
財政部結合會計信息化發展需求,為推進會計信息化 工作的高質量、高水平發展,提出了《會計信息化發展規劃 (2021—2025 年)》的五年規劃,以此為依據,在落實新會 計法的同時,應從會計信息數據標準、會計管理制度、會計 信息系統、會計人才戰略的持續、健康發展角度,推動會計 工作的數字化、法治化轉型與創新發展 。應根據新會計法 的相關要求,加強會計信息化、法治化的頂層設計,以會計 工作要求為背景,完善會計信息化的頂層設計,以優化營 商環境為目標,突出新會計法對會計行業、會計工作方式 的約束性。
順應會計數字化發展需求,完善會計信息化制度體系 的現實需要,利用新會計法要求并約束相關工作人員,則
需要注意單位會計工作、社會審計工作、會計管理工作的 轉型需求。一方面,將數字技術與會計審計、會計監督融合 在一起,深入落實業財融合機制,強化會計基礎數據的管 理,增強新會計法的價值創造力。與此同時,根據會計工作 監督需求,加快推進會計審計數據采集、審計報告電子化、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等行業相關標準的完善,并從大數 據審計、智能審計的角度,將新會計法與會計行業標準化、 數字化、網絡化發展融合在一起,實現會計數字化的法治 化管理與創新發展。
(三)以新會計法為基準,提高財務會計報告規范性
為避免在實踐中出現財務數據失真 、數據泄露或財 務分析不準確等問題,相關單位應結合新會計法第二十 條的第二款修改內容,明確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細化財 務會計報告內容以及要求,進一步提高財務會計報告的 準確性、全面性以及決策性 。在深化資本市場改革與創 新發展中,實現配置資源的整合,有助于提高財務管理 的綜合水平[8] 。因此,以財務會計報告為載體,完善企業 會計信息披露機制,有助于會計信息的高質量發展 。在 整合財務信息中,對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季度性營收情 況 、負債增減情況等進行全面統計,并通過會計信息資 源整合,提高財務會計報告的規范性,避免出現財務會 計報告違反新會計法的情況出現 。此外,在以新會計法 為基準的前提下,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與會計資料使用 者差異性之間沒有直接關系,會計資料使用者的屬性雖 然不同,但是,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以及財務數據準確性 需要保持一致 。例如,在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應堅持 以信息披露為核心 ,并在規范性的財務會計報告的應用 下,對財務會計的工作方式以及披露信息等進行完善,從 而達到財務分析以及股票評估的目的, 充分發揮財務會 計報告信息準確的作用,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財 務會計報告的信息統計與核算 ,應嚴格按照新會計法的 要求,深化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維護財務會計工作的規范 性與決策性作用[9]。
(四)以新會計法為要求,加強會計數字檔案管理
新會計法的核心目的是幫助會計工作快速適應智能 化的轉型與創新發展,所以,根據新會計法第二十三條相 關要求,在數字檔案整合與管理中,應以新會計法的檔案 管理、調閱、銷毀等相關要求為依據,對會計數字檔案的管 理方式進行調整,并在數字檔案整合與管理中,為財務共 享以及會計信息高質量管理等提供依據 。一方面,會計數 字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應以會計準則制度為指導,對財 務會計進行統一管理,實現資金賬戶、報賬時間、報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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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會計核算、檔案管理的統一化 。結合企業的財務狀況 以及戰略發展情況,以新會計法為依據,進一步規范財務 會計的核算行為、財務分析行為等,可提高財務資金的使 用效率,有效節約財務核算成本,保證會計數字化轉型工 作落到實處 ,從而推動財務會計的智能化轉型與創新發 展 。另一方面,利用數字化技術,貫徹落實新會計法中針 對會計檔案的要求 ,從而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的持 續發展,發揮會計數字化轉型對財務管理、市場資源評估 的支撐作用 。重視會計數字檔案的完善 ,可結合實際需 求,設置獨立會計機構,并配備專業的財務負責人,對會 計數字檔案的財務數據、檔案數據保存、財務數據借閱以 及檔案是否可以銷毀等相關制度進行完善,并根據會計準 則,完成數字賦能會計工作轉型、檔案數字化管理等戰略 規劃與實踐。
(五)完善會計共享機制,重視“ 四位一體”協同監督體系
新會計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要求會計工作的轉型與革 新,應建立在財政、審計、稅務、金融“ 四位一體”的協同監 督之上,所以,在提升會計工作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水 平的過程中,應注意會計信息系統與企業業務信息系統的 一體化建設,并重視業財的深度融合,從而建立可拓展、可 聚合、可比對的會計數據,為后續財務、審計、稅務、金融的 會計數據資源共享與分析利用提供幫助,發揮會計數據對 提高管理效能以及服務價值創造的綜合作用。在構建財務 協同監督體系中,根據新會計法的要求,對財政機構、審計 單位、稅務部門、金融服務企業的財務核算方式、財務會計 報告以及財務審計等進行完善,以財務會計共享模式為基 礎,對會計資源以及相關數據信息進行整合,與全面依法 發展結合在一起,并融入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中 。為實現 “ 四位一體”協同監督體系的建設,應注意《會計基礎工作 規范》《會計人員管理辦法》《會計軟件基本功能和服務規 范》等相關要求,完善不同機構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并在 新會計法的指導下,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保證相關 會計人員按照法律規范履行職責,從而為會計行業的法治 化、數字化建設與發展提供支持。會計工作的法治化,以黨 內監督為主導,并根據財務會計的工作性質,建立全面覆 蓋、權威高效的管理體系,并對會計工作進行監督與制約, 從實施新會計法的角度,實現會計工作的市場化、法治化 發展。
以新會計法的高質量實踐與發展為目標任務,則需要 整合各類會計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新會計法與會計數字化 轉型的融合 。結合現有的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 上線全國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服務平臺等功能,對會計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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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生命周期進行閉環管理 。同時,根據會計平臺服務職 能,持續落實會計信息采集、管理、維護以及使用等相關工 作,發揮會計平臺對新會計法實踐、會計工作的監督管理 與社會服務作用 。在構建會計平臺以及拓展會計服務中, 新會計法進一步明確會計信息輸入、處理、輸出等環節的 會計數據標準,所以,在建立統一適用、管理協同的會計數 據標準體系下,可根據會計準則的分類標準,對財務報表 編制、會計信息的上傳等工作進行細化,保證會計數字化 轉型有法可依,從而實現企業向相關監管部門所報送的財 務會計報告的會計數據口徑統一,進一步發揮會計平臺的 服務效能。
(六)加強信息化建設,提供堅實法律基礎
新會計法修改后對會計工作方式、會計監督形式等會 產生直接的影響。新會計法相關內容進一步加大了違法違 規操作的懲處力度,不僅上調了罰款限額,還提高了刑事 懲處力度 。例如,新會計法將單位罰款的上限十萬元修改 為“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這增加了打擊偽 造會計賬簿、虛構經濟業務、違規使用會計準則等行為的 力度 。在這一視角下,企業需要重新審視以及分析內部會 計監督制度,保證相關制度的有效性,強化內部的會計工 作管理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從而提高企業財務信息質量, 達到防范錯報以及舞弊的目的。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適度干預、經濟民主原則,所以, 新會計法在會計工作中的實踐,則是針對會計行為進行指 導與監督 。同時,還需要對會計的違法行為進行干預與管 控。在新會計法中對財務違法行為以及財務造假的差異性 進行細化,并提高法律懲治力度。因此,在會計違法行為分 析中,應根據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明確相關參與主體的 法律責任,從而達到遏制財務造假的目的。
從企業的會計風險防范角度分析,相關企業在運用不 同信息技術開展信息化建設中,應完善會計專業技術的資 質考核體系,并重視會計人員的能力評價,進一步提高會 計人才的使用效能 ,對新會計法的執行與落實有促進作 用。會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應學習并掌握新會計法、會計 準則制度、內部控制的相關規范等,同時,還需要掌握人工 智能技術、數字經濟、財務信息技術等知識,并在會計轉型 與發展中,構建新的發展理念,提高自身的專業勝任力,從 而降低會計工作中人為因素造成的法律風險 。例如,加強 會計理論與實務的研究,并在會計數字化轉型中,落實新 會計法的相關內容,利用會計信息化應用案例,開展人才 交流,形成會計人才法治化、信息化發展的行業新趨勢。
此外,相關企業會計的法律風險,應在重視數字化轉 型的基礎上,從財務數據分析、稅務統計等角度,分析新會 計法的內在要求,將其與企業會計工作實踐、核算程序、賬 簿審核以及財務評價等結合在一起 ,持續建立并完善高 效、貫通協調的會計工作組織方式,為會計工作的法治化、 信息化、數字化轉型發展。
六、結語
新會計法對會計行業的規范化、數字化、信息化發展 起到了指引以及保障等作用,從法律角度分析,新會計法 不僅對會計工作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還為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檔案、會計數據使用等提供了指導性依據。因此,在新 會計法實踐中,明確其主要變化的法律條例,并按照法律 要求,對會計工作形式、財務會計報告等進行整改,有助于 強化會計工作的規范性。所以,在實際落實的過程中,需要 注意新會計法對會計工作的具體要求,按照新要求調整會 計管理體系,建立“ 四位一體”的協同監督體系,對新會計 法的實踐、會計行業的規范化發展等有促進作用 。面對未 來會計數字化轉型的差異性,堅持落實新會計法,為會計 信息化建設提供法律保障,助力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和高 質量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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