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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會考〔2024〕10號
各設區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會計專業學位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會〔2024〕7號),自2024年6月1日起,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結合實際,現就廣西考區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會計專業學位銜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試條件
對在廣西考區報名2024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且已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
二、免試申請材料
對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考試報名前應攜帶以下材料向報名考區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免試申請。免試申請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證明。
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位證書。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信網證明。
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位證書查詢證明。
(四)申請書。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三份。
三、免試審查
(一)現場審核受理時間。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應向報名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申請現場審核,現場審核受理時間為2024年6月13日至7月1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現場審核受理主體。考生所報名考區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現場審核工作。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核考生提交內容,對符合免試條件的應予以受理;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
(三)審核操作流程。
1.各考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受理、登記所在考區考生的免試申請,并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2.2024年7月5日前,設區市考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整理本地初審通過考生信息,對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填寫《2024年度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初審通過考生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后連同相關考生的《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報送至自治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3.自治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對各考區上報的初審通過考生信息進行復核。復核完畢后,自治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匯總免試考生信息報送財政部。
四、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會計專業學位銜接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責任心,履行好免試現場審核和解釋答疑工作,確保銜接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設區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細化優化本考區工作流程、辦理要求、咨詢電話等相關事項,確保銜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各設區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把審核質量,要做到責任到人,對執行政策不嚴格、辦理程序不規范、突破免試范圍標準的工作人員,將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各設區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提醒考生對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錯誤、提供虛假材料等造成無法報名或領證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附件:1.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
2.2024年度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初審通過考生信息匯總表
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