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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陳奕冰
隨著科技事業的不斷發展、科技 競爭的日益激烈、科技政策的持續更 新,科學事業單位面臨的客觀環境發 生 較 大 變 化 ,財 務 工 作 面 臨 一 定 挑 戰。在此背景下,財政部會同科技部 修訂印發《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以下簡稱《制度》),旨在進一步規范 科學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 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適應新環境
在中國科學院上海技術物理研究 所總會計師徐勇看來,科學事業單位 財務工作具有三方面難點。
其一,以財政性資金管理為主,又 以科研項目經費為主體的單位特征, 使得預算的剛性與不確定性突出。如 何在剛性預算的前提下,兼顧預算執 行的靈活性和規范性,提高資金使用 效益,促進科研產出成為主要難點。
其二,智力成本是科學事業單位 的核心成本。如何統籌智力成本,兼 顧各方利益以及各項制度要求是財務 工作的核心難題。
其三,科學事業單位既有來自國 家的基本財政補助,又有來自縱向的 科研項目經費,還有來自企業的橫向 資金。資金渠道的多樣性、經費政策 的差異化、責任主體的分散化,導致了 其財務工作的復雜性。
她進一步表示,隨著預算法、政府 會 計 準 則 制 度 、促 進 科 技 成 果 轉 化 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 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等一 系列法規制度的出臺,科學事業單位 財務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其經濟業務 核算要更規范、核算規則更統一,財務 信息更準確,管理手段更高效,財務人 員能力更全面。
“財務制度是科學事業單位綜合 制度體系中的關鍵制度,是單位開展 財務工作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它能 夠為單位的財務工作指明方向,提升 財務工作的效率,促進財務管理目標 的實現。”徐勇認為,《制度》的修訂應 時應景,進一步適應新環境、滿足新要 求、銜接新政策,促進科學事業單位財 務管理的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使 單位的財務工作更符合經濟社會發展 需要、財務管理的監督作用得到更精 準發揮,對單位的健康發展具有長遠 意義。
完善新內容
相較之前,《制度》在多個方面作 出重要補充和修訂,進一步規范和完 善相應條款。徐勇認為,《制度》充分 結合并客觀反映科學事業單位的業 務特點、資金收支特點,更具針對性 和指導性;充分貫徹財政部、科技部 及其他國家主管部門出臺的各項改 革政策,使黨中央的改革舉措及時得 到落實;充分體現“勤儉辦事業”“過緊
日子”“先預算后支出”的精神和原則, 使科學事業單位以公益性為本質的初 心繼續秉承。
她舉例說,在預算管理方面,《制 度》增加并突出“全面性”要求,提出全 面實施績效管理,全面加強預算績效 考核;在收入管理方面,《制度》結合實 際新增“非本級財政補助收入”,同時 明確提出“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 排支出”的管理要求;在負債管理方 面,《制度》細化了財務風險控制,對舉 債、擔保、償債進行嚴格管控;在財務 監督方面,《制度》特別補充了科學事 業單位作為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 主體,強化法人責任,落實監管和預警 職責。
“資產管理章節是本次修訂的重 點和亮點之一。對該部分調整是科學 事業單位全面貫徹《行政事業性國有 資產管理條例》的具體體現,是推進單 位資產管理全面化、規范化、程序化的 有力保障,是推動單位構建安全規范、 節約高效、權責一致的國有資產管理 機制的重要基礎。”徐勇表示,《制度》 融合了近幾年國家在事業單位資產管 理、科技成果轉化、對外投資等方面出 臺的新政策,進一步明確和突出資產 管理責任,為實現“國有資產安全完 整、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標提供助力, 全面體現了國家對科學事業單位財務 管理工作從資金管理轉向全面資產管 理的重大調整和要求。
她進一步分析稱,《制度》在資產 定義上,打破了傳統會計概念的限制, 取消了“能以貨幣計量”的前提,將公 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 化資產等納入范疇,實現了資產管理 的完整性;在資產配置上,結合存量, “調劑”優先,體現節約高效;在無形 資產科技成果轉化上,明確落實促進 科技成果轉化法的相關規定;在對外 投資管理上,進一步強化程序、明晰 責任。
此外,徐勇補充道,《制度》對會 計核算與報告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 呼應政府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成本 核算基本指引》等文件精神,要求科 學事業單位的經濟業務核算執行國 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取消“內部成本 費用管理”章節,明確成本核算的具 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相關規 定執行,提供統一的財務報告和決算 報告。
“這既體現了科學事業單位財務 核算、成本管理與事業單位同行接軌, 同時也是與企業和市場接軌的重要表 現,顯著增強了單位會計信息、成本信 息的可比性與一致性。”徐勇說。
解決新問題
據了解,《制度》的修訂發布至少 有三方面意義,一是落實預算法等財 政法律法規的新規定,二是落實促進 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有關要求,三是落 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 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的有 關改革精神。這三個方面是科學事業 單位改進財務工作的主攻方向。
“預算績效管理是項綜合性工作, 不僅涉及財務預算執行,更核心的是 項目產出指標的合理設定和考核,這 需要科研人員、項目管理人員的積極 參與。但目前的人員參與度不夠,財 務工作大多停留在關注預算執行率等 方面,對整個項目的預算績效管理促 進作用有待提高。”徐勇說。
她進一步表示,在科研經費管理 方面,主要難點在于如何實現“放管 服”與“內控文化”的和諧統一,做到 “簡化”與“防范風險、落實法人管理責 任”的雙贏,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 和產出效益;在科技成果轉化計價決 策時,對無形資產研發的歷史成本追 溯難,財務信息對定價的支撐作用有 限等問題同樣有待解決。
對此,徐勇提出三條針對性建議: 一是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政策宣傳、 執行指導力度,加大對考核結果的分 析與應用,引導科研人員積極參與績 效管理,主動以績效為導向開展科研 工作;二是鼓勵科學事業單位在遵循 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兼顧各類專項經 費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適合 本單位科研活動規律、無形資產研發 特點的多維度、多層次的成本核算方 法 ,為 無 形 資 產 的 計 價 提 供 財 務 支 撐;三是堅持不懈抓誠信教育,強化 “規則”“底線”意識,切實落實關鍵環 節的審批責任,改進制度監督,加大 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談及如何貫徹落實好《制度》,徐 勇認為可以從四方面入手。一是組織 開展多渠道宣傳工作,增強制度執行 理念。二是加強對制度執行關鍵崗位 的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水 平和執行能力。三是加大制度執行指 導力度,暢通問題反饋渠道,及時解決 執行中出現的新問題。 四是完善監督 檢查機制,開展對落實制度總體情況 的檢查,建立制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有效監督機制建立的前提是厘 清各項財務行為的責任主體,建立責 任追究機制。對每一項業務應明確責 任層次,準確界定批準、審核、承辦等 各環節相關人員應承擔的具體責任 。 此外,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樹立制度執 行 的使命感 和 自 覺 性,加 強 制度 學 習,深刻領會制度精神,熟練掌握制 度 條 款 ,不 斷 提 高 制 度 執 行 質 量。” 徐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