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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省財政廳把完善省級基建項目財務管理作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對《省級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的管理辦法》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實施辦法》等配套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從使用范圍、審批權限、申報流程等多個方面進行規范完善,進一步優化財政性資金支付全流程,切實做到簡政不減責、放權不放任、到位不越位。
放出活力 對審批層級做“減法”
支付環節——基建授權支付中授權支付用款計劃和基建合同信息環節的審核主體由省財政廳變更為省級主管部門。
工程結算環節——全面下放基建項目工程結算審核權限,將全部省級基建項目的工程結算下放至省級主管部門審核。
竣工財務決算環節——在現有省級主管部門下屬單位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全部下放至省級主管部門批復的基礎上,進一步將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的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下放至省級主管部門批復,在壓實省級主管部門審核主體責任的同時,大大縮短了資金審批鏈條,有助于全面實施基建項目全生命周期預算管理。
創新服務 對效率提升做“乘法”
經過近幾年的探索實踐,基建項目資金支付依托“數字財政”一體化系統完成了從直接支付向授權支付的升級過渡,基建支付全過程實現電子化,各環節實時可追蹤;基建項目審核實現了從紙質材料和線上審核“雙軌”同步運行到全流程電子化操作的創新飛躍。不僅加快了基建財務資金撥付流程,提升支付效率,也減少了人力成本、減輕了工作負擔,更節約了行政耗能。
管到點上 對資金監管做“加法”
堅持放管并重,把有效監管作為簡政放權的重要保障。
加強備案抽查——明確下放省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復的結(決)算均需進行備案,省財政廳將在備案基礎上通過系統對省級主管部門本部的結(決)算進行重點抽查。
依托項目審計——積極與審計部門溝通協調,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加強對下放后支付、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的審計。
落實督導培訓——通過視頻培訓,組織經濟建設處、投審中心等業務處室專題講解修訂后的政策內容、操作流程以及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等基建財務管理相關業務,便于省級項目主管部門更好承接權限下放后的審核工作,進一步提高項目單位基建財務管理水平,切實避免“一放就亂”的風險,保證我省省級政府投資預算資金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