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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 司長劉運毛日前擔任新一期“稅務講 堂”主講人,詳細解讀了有關“2022年大 規模留抵退稅政策的重點內容以及納 稅人關心的熱點問題”。
為支持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發 展,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 力,2022年3 月21 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 總局聯合發布公告,明確了小微企業和 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 同時,國 家稅務總局相應配套制發了有關征管事 項的公告,對相關征管問題進行明確。
劉運毛介紹,大規模留抵退稅有三 大特點:一是聚焦小微企業和重點支持 行業;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 三是制度性、一次性和階段性安排并 舉。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 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即在2022年對 所有行業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一次性 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并按月退還增量留 抵稅額;二是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 策,對“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 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軟件和 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 理業”等6 個行業符合條件的企業,一次 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并按月全額退還 增量留抵稅額。
劉運毛進一步介紹,此次留抵退稅
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比如,將先進制
造業按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的政策范
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 6
個重點行業,并作為一項長期性政策;
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
等行業企業在2019年4 月 1 日前形成的
存量留抵稅額一次性予以退還;2019年
開始實施的普遍性留抵退稅政策,設置
了“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大于零,
且第六個月不低于 50 萬元”的退稅門
檻,此次對小微企業階段性取消這一退
稅門檻,執行期限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前;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
政策的適用主體不僅指企業,還包括按
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個體工商戶等。
留抵退稅政策適用主體如何確定?
劉運毛稱,對于適用制造業等 6 個行業
留抵退稅政策納稅人的確定,政策延續
了此前先進制造業留抵退稅政策“從
主”適用原則,即按照納稅人的主營業
務來判斷納稅人是否滿足行業相關條
件,而非以納稅人登記的行業確定。在
企業規模的劃型標準上,主要按照人民
銀行等 5部門發布的《金融業企業劃型
標準規定》和工信部等4部委發布的《中
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營業收入”和
“資產總額”兩個指標來劃定。 同時,對兩個標準中未設置這兩個指標的行業, 以及未納入兩個標準劃型的行業,也明 確了具體劃型標準。
針對納稅人比較關心的此次增值稅 留抵退稅政策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政策銜接的問題,劉運毛進行了說明。他 表示,按照現行規定,納稅人不能同時適 用留抵退稅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 (退)政策。也就是說,享受過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請留抵退稅;反 之,已獲得留抵退稅的,不能再享受即征 即退、先征后返(退)。此次留抵退稅力度 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選擇享受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的納稅人,希望重新選擇留 抵退稅;也可能有納稅人在申請留抵退稅 時未考慮全面,希望給予重新選擇享受即 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機會。
針對納稅人關切,有關公告明確納 稅人可以在2022年 10 月31 日前一次性 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 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 返(退)政策。納稅人自2019年4 月 1 日 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 (退)政策的,可以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定 申請退還留抵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