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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全國統籌。在全國統籌制度下,為進一步明確省市政府責任,確保企業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修訂出臺了《遼寧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政府責任分擔暫行辦法》,對省市政府責任、缺口分擔、投入機制等進行了詳細規定。
一是對省市政府責任予以明確。省政府承擔確保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主體責任,各市、縣政府負責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政策執行、參保擴面、基金征繳、待遇核發、經辦服務、基金監督、預算編制等工作并按時上解地方財政補助。
二是對基金支出實行缺口分擔。為切實減輕各市負擔,充分體現省級政府的責任與擔當,基金當期收支缺口省市按6:4分擔。即省財政承擔省本級養老金當期全部缺口和各市養老金當期缺口的60%,各市承擔養老金當期缺口的40%。
三是建立地方財政投入長效機制。明確財政對養老金調標新增支出按5%補助并將補助資金計入下年補助基數。同時,辦法還明確各市自行出臺的待遇項目、調整計發辦法、提高待遇調整比例、擴大待遇調整范圍和實行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等,導致基金減收增支的,由地方財政承擔相應支出責任。
(社會保障處,金 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