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問題:
在存貨計算的實務中,先進先出的采購發票與暫估不一致,存貨核算出庫成本如何計算呢?例如:物料A上月采購1000件,發票未到,估計價格6元入庫;本月發票入賬價格為8元,類似此種情況在存貨計算上如何處理?
解答人:郭瑞兵 ERP實施顧問
一般企業存貨有兩種核算方式——標準成本制和實際成本制。對于標準成本制的結算模式,進出庫存的單位成本均以標準成本入賬,月中如遇標準成本更改,月底計價時,將追溯至月初的第一筆交易信息,保證標準成本的統一性。
在ERP系統中,與標準成本計算相關的單據主要包括領料單、退料單、入庫單、進貨單、退貨單和調撥單等單據,最終均以同一價格核算。標準成本多用于生產入庫模式計算,一般需要給定標準人工費、標準的制造費、標準材料費和標準加工費用等,通過逐級卷算確定存貨成本。
實際成本制的計價方法有如下幾種:月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和分批認定法等。月加權平均的目的是讓本月份耗用的單位成本一致化。如果兩次進貨的進價不同,為了讓同一月份的領料單位成本一致,那月底一般要對進貨的材料重新統一計價,ERP系統會依照系統設置自動完成。
下面以一個例子來分析(表一):
月加權平均單價=(2000+3000+1500)/(100+100+100)=21.667
月加權計算后的單價及金額變動如(表二):
先進先出法是按照存貨的流轉順序,采取先收入的存貨先發出的原則,并根據這種假定的成本流轉順序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經營活動受存貨形態或存貨變質度的影響較大的企業,一般采用先進先出法來確定其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倉庫實務上的先進先出和財務存貨核算上的先進先出,并沒有必然的聯系。本文里的先進先出,指的是財務存貨核算意義上的先進先出的計價方法。與加權平均法比較,先進先出法對成本、利潤和所得稅的影響主要體現如下:當存貨總體上升時,存貨核算結果是最高的期末存貨結存、最低的銷貨成本和最高的毛利;當存貨成本下降時,存貨核算結果得到最低的期末存貨、最高的銷貨成本和最低的毛利。
下面以一個例子來分析:
9日以10元價格購入50件產品A,10日以9.5元價格購入10件產品A。
11日領出30件A產品,11日的領料細節為:
領出9日入庫物料30件,單價10元,金額300元。
12日以11元價格購入20件產品A。
15日領出35件產品A,15日的領料細節為:
領出9日購入物料20件,單價為10元,金額200元。
領出10日購入物料10件,單價為9.5元,金額95元。
領出12日入庫物料5件,單價為11元,金額55元。
合計:領出35件,總金額350元,單價即為10元。
分批認定法,又稱個別計價法或具體辨認法,指對每次出庫的物料進行個別辨認,看屬于哪批或哪幾批入庫,然后分別按照所屬各批的入庫成本來確定出庫成本。通常適用于體積大、成本高、數量較少的物料,或需要進行訂單成本核算的業務背景(例如CTO)。在ERP系統中運用分批認定法,一般是結合“批號”來實現。由于同一批號可能存在多筆入庫,分批認定法的出庫成本就有多種計算方式以供選擇:批內先進先出,批內加權平均等。批內先進先出,本質上仍是先進先出核算方法。只是在“品號+批號”兩個維度,進行先進先出核算。
回到我們開始的問題,企業在日常采購活動中,暫時未收到結算發票,但已擁有所采購的生產原料或商品的主要報酬和風險,根據會計謹慎性等相關原則,必須對企業的負債進行合理的估計。總體原則如下:
暫估的目的就是為了成本核算,使財務賬和倉庫賬基本保持一致。
暫估的形式一般有三種:單到回沖、單到補差和月初回沖。
成本核算是以上月暫估為準,發票到差額調整到本期。
如果用先進先出法,在出庫單價上是以估價(6元)還是以發票價(8元)來計算,企業處理方式會有一些差異,以單到回沖方式為例處理方式如下:
暫估憑證:
借:存貨類科目 6
貸:應付賬款-暫估 6
采購憑證:
借:應付賬款-暫估 6
貸:存貨類科目 6
借:存貨類科目 8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1.36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 9.36
這樣關于發票晚到的問題就很好地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