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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進行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
申報人員要確保在浙江會計之家(寧波地區申報人員為寧波會計之窗)中登記的單位為現工作單位,已發生變更的,需在申報前進行變更后再申報。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并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須在本單位內部網站或主要公共場所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包括公示方式和公示起止日期)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管理服務平臺。公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已通過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審的,取消評審結果;已取得《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
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于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不一致的人員,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
(三)其他事項。申報人員、用人單位賬號為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自行注冊。財政部門賬號由省人力社保廳統一分配。申報人員個人用戶操作手冊、用人單位及財政部門網上審核操作手冊可在管理服務平臺下載。
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需填報《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2)。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的事業(或企業)編制人員還需提供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或勞動合同書)。
部屬單位和外省人員需在我省進行職稱評審的,需要分別提供人事關系所在的中央部屬單位或省級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
在浙就業的港澳臺以及外籍人員,還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就業證、居留證等。
五、申報與報送時間
(一)個人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9日10:00至7月23日16:30。
(二)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6日16:30。
(三)各設區市財政、人力社保部門應于2021年8月13日前完成網上審核工作。
六、評前公示
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社保廳按規定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員,提交評委會評審。
七、評審結果公示確認
經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人員,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其中已實行高級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人員,由評委會出具《評審結果通知書》給單位人事部門,單位按相關規定做好聘任工作;其他人員由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發文確認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