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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計制度100問”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全新打造的政策資訊欄目系列專題,旨在對政府會計領域的相關制度進行解讀,版權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政府會計研究所。
第39問:單位對應收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在途資金應如何進行核算?
隨著銀聯系統及網絡支付方式的普及,單位在開展行政事業活動收取相關款項時,支付方通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方式進行支付的比例越來越大。這些支付方式下,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代收方,將代收的資金放到專門的資金池,再按照事先約定,遵守T+1或T+N的規則,將一天或一段時間內代收的資金一次性轉入單位賬戶。這樣,這部分資金在支付方支付后與單位實際收到前即以在途資金的形式形成單位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應收款項,根據《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規定,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并可以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在途資金”明細科目進行專門核算。
具體賬務處理時,在支付方完成支付的時點,財務會計需要確認其他應收款(債務方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借記“其他應收款——在途資金”科目,預算會計不進行核算;待次日或一段時間后,第三方支付機構將代收資金轉入單位賬戶時,財務會計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在途資金”科目,如果收到的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預算會計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相關預算收入科目。《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規定,“其他應收款”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類別以及債務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對于“其他應收款——在途資金”科目,單位可以根據業務類別、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進行明細核算,其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單位尚未收到的在途資金。
例:×醫院為順應趨勢,改進支付方式,提升服務質量,相繼在門診和住院部開通了微信、支付寶結算方式。2×19年1月3日,醫院當天實現門急診收入60萬元,其中,病人通過微信支付20萬元,通過支付寶支付40萬元。1月4日,微信、支付寶通過合作銀行將以上款項轉入醫院賬戶。相關會計處理如下:(1)1月3日,病人通過微信、支付寶完成支付時,醫院的財務會計處理為:
借:其他應收款-在途資金-微信 200000
-支付寶 400000
貸:事業收入-醫療收入-門急診收入 600000
醫院的預算會計不做處理。(2)1月4日,醫院賬戶實際收到款項時,醫院的財務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600000
貸:其他應收款-在途資金-微信 200000
-支付寶 400000
醫院的預算會計處理為: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600000
貸:事業預算收入-醫療預算收入-門急收入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