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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報(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日)
申報人登錄“會計職稱評審系統”注冊賬號(上一年度已注冊賬號的申報人繼續沿用已注冊賬號),根據自身的專業技術崗位實際,對照國家和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提交后不得補充)。12月3日24時后申報系統關閉,逾期不再接受補報、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
(二)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
1.及時注冊賬號并做好材料審核工作。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會計職稱評審系統”申請注冊賬號(上一年度已注冊賬號的單位繼續沿用已注冊賬號),按照“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凡為復印件的,審核后須注明“經審核,與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審核的材料,均需簽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各單位應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他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省高評委會辦公室。
3.按時做好系統資料審核確認和紙質材料審核上報工作。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相應表格加具意見,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各單位須于12月16日24時前完成系統資料審核確認和紙質材料審核上報工作,逾期系統將關閉。
(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直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5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省直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要求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須于12月25日24時前完成系統資料審核確認工作,逾期系統將關閉。
(四)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9日)
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將對地市和省直主管部門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五)申報人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申報人應在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審核受理后進行網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申報評審。申報人須于12月31日24時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系統將關閉。
(六)紙質材料報送方式及要求
1.地市申報人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渠道及要求。地市申報人應于2021年1月6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等3張表格)交至所在的市級財政部門(見附件2)。
市級財政部門將收到材料核實匯總后,應于2021年1月8日前報至省高評委會辦公室。省高評委會辦公室不接受地市申報人及其所在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
2.省直單位申報人紙質材料報送要求。省直單位申報人務必于2021年1月8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等3張表格)直接快遞至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倉邊路26號2樓西側省會計學會,聯系電話:020-83170315、83170155、83170310、8317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