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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0年福建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的通知》(閩財會函〔2020〕3號) ,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我省將于6—7月舉辦三期福建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一)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含財務總監,下同,大中型企業按統計局的標準劃分,)、財務機構負責人或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人員(簡稱企業類);
(二)中央駐閩單位和省直事業單位總會計師、財務機構負責人或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人員(簡稱事業類);
(三)國家高端會計人才、省會計領軍人才(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企業類或事業類);
(四)以上對象需在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完成信息采集。
二、培訓時間及類別
第一期:6月29日-7月5日,事業類培訓。6月29日報到、7月5日返程。
第二期:7月5-11日,企業類培訓。7月5日報到,7月11日返程。
第三期:7月12-25日,企業類培訓。7月12日報到、7月25日返程。
三、培訓費用
參加培訓應經所在單位批準。參訓人員在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及交通費由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其他培訓費用由財政部專項經費解決。
四、培訓地點
培訓地點: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五、報名方式及時間
培訓對象報名實行屬地原則。單位屬地在福州的中央駐閩單位、省、市屬單位的報名人員,請于6月8日前將申報表紙質版(詳見附件)報福州市財政局會計管理處,電子版同時發送郵箱:fz88082512@163.com。
六、其他事項
(一)參訓人員完成培訓,將取得“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證書”,可向所屬財政部門申請視同參加當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二)為避免浪費教學資源,參訓人員必須準時參加培訓班學習。對于確實由于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參加培訓的人員各設區市財政局應于開班前一周報福州市財政局會計管理處。
受理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福州市財政局1222室
聯系電話:0591-88082512(傳真),0591-87116592
附件:2020年福建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班報名申報表
福州市財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