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浙財會〔2020〕17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
現將《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19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0〕11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我省會計師事務所2019年度報備工作提出以下補充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會計師事務所報備工作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進行,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抓好落實,確保轄區內的會計師事務所均按時完成報備工作。
二、對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報備要求
(一)2019年度報備工作實行網上報備。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以法人身份在線辦理“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報備”,也可登錄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acc.mof.gov.cn)辦理。
(二)報備工作應于2020年6月5日前完成。
(三)在報備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應認真對照《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自查是否持續符合執業許可條件,如存在未持續符合執業許可條件情形的,應先整改再報備,否則省財政廳將嚴格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處理。
(四)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實專人負責并保質保量做好報備工作。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和分所負責人應對報備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未按規定及時、完整報備相關材料的,省財政廳將責令限期補交報備材料,約談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并視補交報備材料和約談情況組織核查。
三、對財政部門的工作要求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應加強聯動,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一)要督促轄區內所有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按時完成報備工作。
(二)設區市財政局應自收到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報備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上,完成對轄區內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年度報備數據的審核確認。審核中發現問題的,要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及時整改。
(三)設區市財政局應及時匯總轄區內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報備信息,并于2020年6月19日前上報省財政廳。
(四)設區市財政局應做好報備信息分析,形成各市行業管理綜合報告,經分管局領導審定同意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報省財政廳。
行業管理綜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2019年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數量及變動情況、規模分布以及業務收入情況;
2.本市貫徹落實《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再次精減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審批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限的通知》(浙財會〔2019〕22號)有關情況;
3.對我省持續深化注冊會計師行業“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4.本市近五年來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建議。
四、聯系方式
各會計師事務所在報備工作中如遇問題,可及時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1.系統設置、密碼維護聯系人:鄭書劍,電話:0571-87057622。
2.報備業務咨詢聯系電話:
杭州市0571-87896610 寧波市0574-89388021
溫州市0577-88598523 嘉興市0573-82085446
湖州市0572-2150071 紹興市0575-88126802
金華市0579-82468731、82886212
衢州市0570-3055217 舟山市0580-2282721
臺州市0576-88209961 麗水市0578-2669239
省財政廳0571-87058439
附件: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19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財政廳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