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對我國資本市場雖然不存在普遍性、強制性的中期財務報告審計要求,但卻有相當一部分公司出于各種需要自發的、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這一特征,以“審計需求動因”為理論基礎,對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和公司治理特征進行研究。
在回顧國內關于財務報告審計的相關理論后,提出假設:(1)公司管理層持股比例越低、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越大的公司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可能性越大。(2)大股東持股比例的越大、董事會主席和CEO這兩職合一的公司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可能性越小。(3) 隨著股權制衡因素的增強和資產負債率的上升,公司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可能性增強。同時,本文引入公司規模與凈資產收益率作為控制變量,并且預測他們與接受審計是否的概率正相關。并選取了第一大股東持股性質和公司是否發行外資股作為控制變量。
本文選取深交所上市公司2002-2004年是否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數據進行統計和回歸。通過模型及對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和公司治理特征之間的相關性分析,發現:資產負債率和資產收益率顯著影響是否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獨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管理層持股比例關系、兩職合一以及股權制衡因素影響均不顯著?;谏鲜霭l現,作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積極提升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支持通過股權分置改革解決我國股票市場的全流通問題,這樣可以強化股權制衡作用。
(徐惠邦整理自《財會與會計導刊》2007年第8期,作者:杜興強 周澤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