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幾乎所有重大財務舞弊案件的主角都是高層管理人員,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內部控制失效還是公司治理不完善影響內部控制作用的發(fā)揮,對此問題的回答使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的關系、互動機制逐漸成為內部控制研究的焦點。
本文從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相互關系的角度,研究了兩者在提高企業(yè)經營者效率上的相對效果。首先,通過建立有效經營概率函數:P(EK)=P(gi,cj),并采取邏輯推理的方法對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進行了配對分析,結果表明,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相對于完善的內部控制在提高企業(yè)經營效率上效果更佳。接著,建立經理人效用函數:U=U( gi,cj,P(gi,cj))對信息不對稱情況下經理人選擇對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影響進行分析,結果表明,公司治理的完善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信息不對稱給內部控制帶來的負面效應,且相對于信息充分情況下,這種補償作用進一步擴大,更能提高企業(yè)有效經營概率。然后,通過有效經營概率對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現狀的路徑依賴分析,得出通過完善公司治理應該比直接改進內部控制在提高企業(yè)經營效率、防止舞弊上更能取得效果。最后,本文認為,內部控制失效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不完善,因此,提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應從完善公司治理著手,建立起以投資者利益為核心、強化公司治理層的監(jiān)督體系和高層管理人員道德風險的防范為內容的治理型內部控制。
(張正紅整理自《財會通訊•學術版》2007年第9期,作者:袁建國 袁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