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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論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有公開出版的會計或財稅經濟專著或譯著;
2.作為主編或副主編正式出版會計或財稅專業教材(10萬字以上,本人編寫的章節在1萬字以上)。
3.作為第一作者在本學科省部(兵團)級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量化評價關于論文的分值:
代表作(10分) 10 公開出版會計專業專著或譯著1部,本人獨立撰寫章節不少于1萬字。 "專著或譯著1部5分。滿足基本論文條件2篇的5分,多發表1篇加1分,其中(CN)的核心刊物另外加2分。本項最高不超過10分。論文中申報副高如有獲得地(師)級以上獎項的文件等,或者論文雖未發表,但由師市以上單位采納并推廣的,均可視同在省級刊物上發表的論文。
團場會計專業人員按照兵人發〔2012〕80號文件執行。"
在國內、國際公開發行的有統一刊號(CN或ISSN)的經濟類期刊、報刊上發表的會計專業論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
在國內有內部刊號的經濟類期刊、報刊上發表的會計專業論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
在兵團級以上論文評選中獲獎的會計專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