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計準則最新內容
8月27日上午,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唐建華老師為我們自治區第五期會計領軍人才班全體學員講解了新審計準則,具體內容包括原標準審計報告的要素、修訂審計報告的國內外背景,修訂內容、新審計報告格式等。重點講解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
2016年12月23日,財政部印發《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等12項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新審計報告準則)。
本次發布的12項審計準則,最為核心的1項是新制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該準則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增設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披露審計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等審計項目的個性化信息。其中,要求注冊會計師說明某事項被認定為關鍵審計事項的原因、針對該事項是如何實施審計工作的。該準則僅適用于上市實體的審計業務。除該準則外,“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與治理層的溝通”、“持續經營”、“注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等6項準則屬于作出實質性修訂的準則,另外5項準則屬于為保持審計準則體系的內在一致性而作出相應文字調整的準則,這11項準則中,有的條款是僅對上市實體審計業務的規定,有的條款是對所有被審計單位(包括上市實體和非上市實體)審計業務的規定。
新制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中的關鍵審計事項,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本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關鍵審計事項從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過的事項中選取。
關鍵審計事項的確定,通過兩個階段,一是從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中選出需要重點審計關注的事項;二是從需要重點審計關注的事項中再選出最重要的事項構成關鍵審計事項。
因此,關鍵審計事項是最重要的審計關注事項,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重點關注審計事項時,應當考慮:(1)識別的特別風險和具有較高重大錯報風險領域;(2)與涉及重要管理層判斷的財務報表領域有關的重要審計判斷;(3)本期發生的重大事項或交易對審計的影響。
注冊會計師確定了最重要的審計關注事項后,并不必然成為審計報告“關鍵審計事項”描述內容。因為某些事項如:(1)導致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2)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3)法律法規禁止公開披露某事項;(4)在極少數情形下,如果合理預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后果超過在公眾利益方面產生的益處,注冊會計師確定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溝通該事項。上述事項中(1)(2)屬于不得在審計報告的關鍵審計事項部分進行描述事項,(3)(4)屬于不適用情況。
唐建華老師以普華永道出具的上海電氣集團2016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為例為學員們展示了新審計準則下審計報告的格式、要素。新審計準則下的審計報告從信息含量,增強決策相關性方面都發生了積極的變化。
我們第一小組成員在課后進行討論后,感想如下:
1.本次新審計準則發布的內容緊緊圍繞審計報告的披露,說明隨著資本市場、經濟的發展,原審計報告提供的信息、決策相關性已不能滿足報告使用者需求。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應具備更高的信息含量和決策相關性,以降低資本市場的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作為會計行業領軍人才,應深切感受審計環境的變化亦是會計環境的變化。在這種變革面前,我們必須加強學習,接受經濟的變革,才能不被淘汰。
2.新審計準則的發布,給我們提供了學習的機會,應將新審計準則結合相應指南進行學習,融會貫通掌握新的知識點。(執筆:張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