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我國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深入推進,管理會計成為企業會計轉型的必然選擇。會計正在從“傳統核算型”向“現代管理型”轉變,管理會計將是企業會計工作的重心。
統一規范會計核算
會計集中核算一是要解決企業集團的會計核算規范統一問題,實施“三統一”,即統一會計政策、統一會計科目、統一會計核算辦法。統一會計政策關鍵是在國家相關會計法規的基礎上,結合集團的業務特點,制定適宜于本集團的會計政策。對于多元化發展的企業集團,應對不同的板塊分別制定業務收入確認標準,對于投資、減值準備計提、折舊計提等則適宜制定全集團統一的會計核算政策。
二是統一集團的會計科目。企業集團多為多元化經營并且成員單位較多,為確保整個集團“一本賬”核算,應統一集團的會計科目。會計科目的統一并不是統一各級明細科目,而是根據集團經營管理和報表的需要,統一一定級次的會計科目,即一定程度的統一。
三是統一會計核算辦法。即便有了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科目,對于同一項業務不同的單位可能會有不同的會計處理。但在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為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提高會計報表的自動生成程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必須使會計業務處理標準化和規范化。集團總部應制定統一的會計核算辦法,明確主要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使相同的經濟業務在企業集團內部有相同的賬務處理。成員單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的會計核算辦法制定每一項業務的具體操作指南,做到不論是誰去做同一筆業務的賬務處理,記賬的科目、記賬的金額和選擇的現金流量項目等均相同,確保會計業務核算的規范和標準。
加強業財融合提高信息化水平
企業集團不斷提升財務業務一體化程度,不僅是提升會計集中核算水平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企業管理會計轉型的必然選擇。
在“互聯網+”的背景下,企業集團應從整合的角度提升集團的業財融合和互聯水平,不僅要提升成員單位內部的業務財務集成度,而且要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業財數據互聯。在業財融合后,財務數據自動取自于業務系統,不僅減少了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核對數據的工作量,而且提高了財務數據的準確性。
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為企業集團的會計集中核算提供了運行平臺。雖然當前大多數企業集團在不同程度上應用了信息化系統,但從夯實會計集中核算角度看,還應重點做好信息化系統的以下工作。
一是建設好會計集中核算信息化系統平臺。企業集團應將會計政策轉化成信息化系統的參數,固化在系統中,使信息化系統成為促進和監督會計政策落地的重要手段,通過信息系統的會計科目控制方案,完成集團統一會計科目的實施。
二是提高業務系統與集中核算系統的一體化程度。在“互聯網+”的時代,業務系統與核算系統的協同應是企業集團的必選項而不是可選項。企業集團涉及產業較多,經營模式各異,并且各成員單位的信息化程度不同,企業集團應結合集團的信息化戰略,實施適合于自身的業財融合模式。
抓好落地實施
企業集團的會計集中核算層級多、點多、面廣,并且成員單位業務不同,內部管理流程不同,會計集中核算的落地實施需要強有力的保障。
一是提高管理水平。信息化的應用與管理水平的提升是相輔相成的,信息化程度越高對管理的要求就越高,同時,信息化應用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管理水平的提升。業財融合下的會計集中核算,業務系統與集中核算系統高度互聯,業務數據的準確性往往決定著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對業務流程與財務流程的銜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會計集中核算對成員單位之間的財務流程協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員單位對關聯業務的賬務處理和入賬時間應協調對應。因此企業要梳理業務和財務流程,對現有流程進行優化,確保優化后的流程滿足會計集中核算的要求。
二是加強培訓。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的良好運行離不開高素質的人員,越是高度信息化的系統,對人員的要求越高。企業集團應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會計流程的前端是業務流程,會計流程的不順往往是因為前端的業務流程不順或業務與財務的流程銜接有問題。因此,企業集團也應同時加強對業務人員的培訓。
只有所有人員均按照業務處理規則進行業務和財務的標準化處理,會計集中核算系統才能協同、高效運行。同時還應培養人員的責任心和協同意識,讓業務人員了解自己的工作是整個業務流程中的重要一環,與其他人員的工作具有高度相關性,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系統應用錯誤。
只有夯實了會計集中核算體系,企業集團財務人員才能從繁重的、重復的基礎性核算工作中解脫出來,投入更多的精力,運用更準確、及時的數據進行管理會計工作,企業集團才有可能更好地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