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0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考務日程
1.2017年2月2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17年4月5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3月1日至31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報名系統中繳費系統延開至4月5日。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內,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
3.2017年8月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
4.2017年8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7年9月9日—10日組織中、高級資格考試。
6.2017年9月20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2017年繼續在全國實行網上評卷,并穩步推進集中網上評卷的試點工作。
7.2017年10月1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評卷工作書面報告。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對疑似雷同的試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8.10月25日前,完成評卷質量抽查驗收工作,下發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9.11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7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達到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確定本地區、本部門2017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