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全面落實《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意見》的各項要求,完善全省會計行業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切實加強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作,更好地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職責分工
省財政廳設立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全面負責制訂省級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作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培養對象選拔、培訓,會計高端人才管理和推薦使用以及培養經費管理等項工作。各地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做好人選推薦遴選、跟蹤管理服務等工作。
企業類、行政事業類省級會計高端人才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選拔、培養與管理,采取“分類培訓,聯合打造”的模式實施培訓:
(一)省財政廳負責組織管理各類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訓工作,研究制定會計領軍人才能力框架,組織設計培訓方式,建立會計高端人才信息庫,對學員實行跟蹤培訓。選擇國內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并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二)培訓機構協助四川省財政廳做好學員考試選拔、能力框架建設等工作,負責會計高端人才培訓的實施。具體負責協助培訓管理部門組織學員選拔、參與研究制定會計領軍人才能力框架、結業考核、學員檔案庫建設等教務管理工作。
(三)注冊會計師類省級會計高端人才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進行選拔、培養與管理。
二、實施步驟
(一)培養對象的選拔
省級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對象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的要求,分類別進行選拔。省財政廳根據培養工程的進展情況,確定每屆培養對象選拔的類別及名額,一般每1-2年選拔一次。選拔程序包括申報、筆試、面試等程序,按照擇優錄取原則,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綜合個人材料及用人單位意見等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評定。重點考察申請人的知識結構、專業素養、分析創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交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等素質:
1.申報
申報參加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選拔的會計人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一種類別報考。申報人必須符合《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意見》規定的培養對象報名基本條件。
申報人應當如實填寫《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項目申請表》(附件2),連同表中所填列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及申請表電子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簽注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按照人事隸屬關系或行業歸口管理原則報審。各市(州)財政局、各省級主管部門、中央駐川單位按照上述原則對本地區、本系統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后,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人員獲準參加選拔筆試。
2.選拔考試
選拔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由省財政廳負責組織,相關培訓機構配合。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閉卷作答、統一評閱”的方式,主要考查會計、財務管理、財經法規、內部控制、英語和綜合知識。筆試通過人員方能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
面試結束后,省財政廳組織專家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入選培養對象。擬入選學員名單由省財政廳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發布入選人員名單并書面通知入選個人及單位。
(二)組織培訓
入選省級會計高端人才的會計人員將由省財政廳選擇國內知名會計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1.培訓周期。
每屆培訓班的培訓周期為3年,分為3個考核周期,并實行考核淘汰機制。
第一個考核周期為知識拓展階段。該周期以組織教學、跟蹤培訓為主,著重培養學員的專業素養,努力提高學員的理論水平、管理意識以及分析判斷、溝通協調、團隊精神等方面素質,提升學員的道德修養、職業使命感及社會責任感,為學員實現從執行者向管理者、領導者、決策者的轉變夯實基礎。
第二個考核周期為能力提升階段。該周期以高層次論壇、大跨度交流為主,著重培訓學員的綜合素質,努力提高學員的決策能力、溝通能力,擴展學員的視野,為學員實現從執行者向管理者、領導者、決策者的角色轉變集聚能量。
第三個考核周期為使用提高階段。該周期以工作實踐、推薦使用為主,著重加強對學員的使用,在持續打造學員各項能力的同時,強調對學員實際工作能力的考察,強化對學員的使用,發揮優秀學員的帶動作用,提升學員在行業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重點培養、精品打造,幫助學員實現從執行者向管理者、領導者、決策者的角色轉變。
2.培訓方式
培訓由集中培訓和跟蹤培訓兩部分組成。結合會計高端人才工作實際,集中培訓采取短期、多次集中的培訓方式,每年舉辦兩次,每次集中培訓時間一般為2周左右。集中培訓結束即進入跟蹤培訓階段。
(1)集中培訓
集中培訓以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專題研討等方式為主,通過學習和交流,夯實基礎理論、優化知識結構,完善研究方法、更新經營理念、拓展管理視野。通過培訓,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
(2)跟蹤培訓
跟蹤培訓以學員在職自學為主。通過建立會計高端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完成培訓管理部門規定的自學任務,按時參加培訓管理部門要求的各項活動,定期向培訓管理部門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邊工作,邊學習,進一步提升學員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培訓管理
省財政廳與培訓學校共同建立動態考核及淘汰機制。實行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培訓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培訓管理辦法,引導學員按照培訓方案完成培訓任務,按照考核周期,對學員參加集中培訓情況、完成指定自學任務情況、講課情況、發表學術論文情況、參加論壇情況、工作業績、晉升情況、獲獎情況、單位滿意度等進行量化考核,結合學員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按照考核淘汰機制,選拔產生優秀人才。
動態考核項目有面授出勤、學習作業、班級活動、研究成果、能力業績、單位評價等內容,實行量化考核,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并將考核情況向學員單位反饋。經考核,連續3年合格以上者,被確定為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由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用印、培訓單位頒發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證書;不合格的不予畢業。
在培養期間或培養結束后,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執業活動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三、會計高端人才的使用
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指導思想,按照《四川省會計高端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意見》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激勵和保障措施,配合省財政廳做好會計高端人才的推薦和使用,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大膽使用會計高端人才,充分發揮會計高端人才的領軍和帶頭作用,提升我省會計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務社會和經濟發展。
四、培訓經費管理
省級會計高端人才培養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由省財政廳負責。選拔階段的費用、集中培訓期間的全部教學費用以及跟蹤管理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省財政統籌安排專項資金解決。學員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自行承擔,學員所在單位視情況可以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