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會計司近日發布《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系列解讀之二,就“十三五”時期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相關內容做了詳細介紹。
據悉,按照《綱要》規劃,未來5年,我國將加快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具體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建立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二是完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三是修訂社會保險基金等基金(資金)類會計制度。圍繞這3項改革內容,財政部會計司在解讀中詳細說明了改革方向和改革背景。其中特別提到,將適時推行政府成本會計制度,條件成熟時,將在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逐步推行政府成本會計。
財政部明確,將加快落實國務院批準發布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在已發布的《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基礎上,加快制定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及應用指南和政府會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為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財務報告體系奠定基礎。
在制定政府會計具體準則方面,明確準則要用于規范政府會計主體發生的具體經濟業務或事項的會計處理,主要包括會計要素類準則、報告類準則和特殊事項類準則。會計要素類準則,包括已經發布的存貨、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四項準則,下一步還將制定出臺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等具體準則;報告類準則包括財務報表列報、合并財務報表等具體準則;特殊事項類準則包括租賃、或有事項等具體準則。應用指南是對具體準則的實際應用做出的操作性規定。根據具體準則建設和實施情況,財政部將適時制定出臺相關應用指南。
在繼承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基礎上,基于《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統一適用于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的政府會計制度,以夯實部門和單位編制權責發生制財務報告和全面反映運行成本的核算基礎。政府會計科目設置要實現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雙重功能。預算會計科目應準確完整反映政府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等預算執行信息,財務會計科目應全面準確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等財務信息。2016年8月1日已經印發了《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征求意見稿)》,下一步將在進一步修訂完善基礎上擇機發布實施。
此外,財政部表示,將研究制定政府成本會計制度,適時推行政府成本會計。在積極推進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制定和實施的同時,加快研究制定政府成本會計制度,規定政府運行成本歸集和分攤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成本和機關運行成本等財務信息,為科學開展政府績效考評、評價政府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提供扎實有效的信息基礎。條件成熟時,在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逐步推行政府成本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