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隨著資產管理工作不斷深入,暴露出了在資產管理方面的新問題,比如,行政事業性資產監管缺位,政府資產未全部納入資產管理范圍等。為此,為摸清政府資產底數,發現并堵塞管理漏洞,進一步完善有關管理制度,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我們對市本級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通過深入單位實地了解、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等形式,初步摸清了政府性資產實際狀況,形成了《強化資產管理,做到政府性資產足額征繳對策研究》的調研報告。
一、我市本級政府性資產現狀
政府性資產的分類,根據政府資產形態和管理主體不同,將政府資產分為行政事業性資產、企業國有權益。
行政事業性資產,包括占有使用資產、經管資產和受托代理資產。占有使用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維持機關運轉和事業發展而占有使用的資產,具體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經管資產是指雖然不屬于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但由其直接支配,供社會公眾使用并為公眾提供服務的資產,具體分為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自然資源資產、其他資產等。受托代理資產是指接受委托管理的各項資產,包括受托指定捐贈的物資、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基金等。
(一)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資產情況
截止2014年底,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總額為105.27億元。其中,行政單位國有資產28.32億元,占國有資產總額26.9%;事業單位國有資產76.95億元,占國有資產總額的73.1%。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金額為52.58億元,流動資產金額為30.02億元,對外投資金額為3198萬元,在建工程金額為21.3億元,其他資產1.03億元。
截止2015年10月,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總額為119.23億元。其中,行政單位國有資產36.52億元,占國有資產總額的30.63%;事業單位國有資產82.71億元,占國有資產總額的69.37%。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總額為66.55億元,流動資產為30.02億元,對外投資3198萬元,在建工程21.30億元,其他資產1.03億元。
2014年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7045.83萬元;其中,39家單位上繳房屋出租、出借收入3104.09萬元。
(二)行政事業單位經管資產和受托代理資產情況
經管資產中的公共基礎設施情況:公園綠地面積為1912.39公頃,價值為5.73億元;廣場綠地面積為25.14公頃,價值為0.49億元;綠地面積為33.83公頃,價值為0.38億元。占有土地面積為6716473平米,價值為3.79億元;道路、橋梁累計價值為165.94億元,經管資產中的其他資產情況:保障性住房金額為87.17億元,社會保障基金金額為61.51億元。經管資產中的政府儲備物資、部分公共基礎設施、自然資源資產在調研中發現因數量統計的計量單位不一致,且沒有實際價值,因此無法統計。行政事業單位受托代理資產金額為92.17億元。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運行情況
為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我市于2003年率先成立了國有資產管理交易中心,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調撥、組織拍賣、監管單位建臺賬等工作。2004年更名為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心,為適應國有資產管理改革需要,2005年成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主要負責制定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組織、推進國有資產規范管理。
從2005年成立科室以來主要做的重點工作是:一是從制度建設入手,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先后制定出臺了《呼和浩特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呼政發[2009]14號)等21個管理文件,用以規范指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在資產配置、資產處置、國有資產有償使用、資產清查等各項工作。二是建立資產管理信息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先后三次升級改造資產管理軟件,完善軟件功能,形成了科學、便捷的網絡平臺,實現電子賬與實物、臺賬同步監管。三是合理、均衡配置資產,節約財政資金,解決辦公需求。2009年開始編制基本資產配置預算,將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基本資產列入部門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四是加強資產處置管理,規范處置行為。嚴格按照資產處置規定,審批資產處置事項。資產處置實行進場交易,資產的拍賣、置換、轉讓等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評估,進入交易平臺公開拍賣,處置收入全額繳入國庫。對閑置資產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調劑,提高資產再利用價值。五是開展國有資產清查,確保國有資產信息登記完整。針對單位實物管理松散、資產賬不健全、賬實不符等問題,先后兩次開展了資產清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資產電子賬登記,清理了問題,進行整改。按照財政部要求,對事業單位每三年進行一次產權登記,核發《產權登記證》。
二、政府性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事業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國有資產重視程度不夠,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單位領導人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了解不夠,單位內部普遍沒有建立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實物管理不嚴格,不夠規范,缺乏實物資產專人管理并與財務會計機構的相互約束機制。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不夠規范。有些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不按規定報相關部門審批,自行出租和對外投資,有個別單位國有資產收益不按規定上繳,使國有資產出租不公開,不能實現國有資產收益的最大化。支出游離在監管之外,對外投資存在監管缺失。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這些年來我市開展了多次資產清查和產權登記,但是仍有部分單位沒有把所有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登記管理,造成賬實不符。如,有些單位的在建工程、占有的國有土地、管理的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未納入國有資產登記管理,有些政府資產統計難度大,如,公共設施、儲備物資、道路、橋梁、公園廣場、景點以及歷史文物、遺跡等在當年形成時沒有登記原始價值,沒有保留相關憑證,現在反映的價值是維修、改造過程中形成的價值,與實際不符,且數量統計不完整,無法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狀況,有的資產還存在交叉管理、權責不清等問題。
三、政府性資產收益足額上繳對策
(一)樹立正確的國有資產管理觀念,依法進行國有資產管理
為了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改革進程的順利進行,就必須要在單位內部樹立起正確的國有資產管理觀念,讓單位領導及職工都能革新管理意識,及時摒棄“重錢輕物”的不正確觀念。同時行政事業單位要不斷健全國有資產的管理運行機制,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流程,規范與之配套的規章制度,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執行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增強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的法制觀念對促進國有資產的管理也非常重要。單位領導嚴格依法行政,發揮示范作用,有效的避免行政權利對國有資產的不當干預,才能讓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真正發揮效力。
(二)設置獨立崗位進行資產管理
各單位應設立資產管理崗位,專人負責本單位實物資產管理,要建立完善單位固定資產臺賬、定期清點實物、對賬制度,負責賬卡的管理及辦理資產處置、資產使用等報批手續。負責與財務會計資產賬務賬的對接,負責固定資產報表和組織實施本單位日常清產核資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可行的管理體制,加強監督管理
財政部門要建立完善監督和問責機制,加大懲處力度,確保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第一,財政部門除了對實物資產、電子賬、臺賬進行監管外,還要對固定資產的形成、管理和處置整個過程都進行嚴格的監督,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第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外部監督,可將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適當的公開,讓廣大人民群眾及輿論媒體都能夠積極參與到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中來,增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外部監督力度,充分發揮群眾和媒體的監督力度。第三,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事業單位問責制度,嚴肅國有資產管理紀律,加強管理的規范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化與相關領導的政績及年度考核掛鉤,對在國有資產管理上出現的問題要對責任人進行問責。第四,要加大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監督執行力度。在單位內部建立起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考核與評價機制。
(四)合理公平購置資產,優化國有資產的配置結構
進一步優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結構,最大限度地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嚴厲杜絕國有資產使用不公的現象的出現。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嚴格資產購置程序,防止重復購置和購置質次價高產品現象的發生,建立起對應的國有資產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完善國有資產的管理程序,防止國有資產的閑置浪費。
(五)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在建工程管理,將在建工程全部納入國有資產管理
一是對新建項目,在完成政府采購時,就要納入國有資產監管,財政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規范核算,將在建工程納入國有資產管理并進行資產登記;二是對已經開工未完工或已完工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決算的項目,進行全市的摸底調查。對未按規定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或在會計賬務處理時使用會計科目不規范導致在建工程無法資產登記,以及未按規定將在建工程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單位要求進行整改。符合固定資產入賬的要依據相關手續登記資產臺賬。
(六)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監管力度,完善制度建設
一是建立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等國有資產有償使用跟蹤檔案,對資產的拍賣、置換、報廢收益和出租、出借收益上繳進行追蹤,確保收益足額上繳。二是加大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監督檢查力度,對未經批準和不按規定上繳收益的,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列》進行處罰。
(七)升級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提升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增加國有資產卡片、臺賬、盤點以及資產分類管理系統。通過系統進一步明確單位和財政的資產管理職責,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主體責任。二是將國有資產管理系統與政府采購單位會計賬務管理系統相連接,強制單位按規定對新增資產按規定進行登記,并定期對賬確保賬實相符。三是將國有資產管理系統與預算、國庫管理、績效評價、監督檢查、投資評審等系統相鏈接,為財政管理提供基礎信息,強化財政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管力度。
(八)積極開展政府性資產的調研,為納入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
要管好政府性資產,需要了解掌握行業管理的政策、管理部門、基礎信息、資產狀態、統計口徑、納入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等,因此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政府性資產的實際狀況,為今后將政府性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
(九)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增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和能力
通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相關知識的宣傳和培訓,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對國有資產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國有資產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的綜合水平和業務技能,確保國有資產管理依法依規、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