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內容均是根據往年公布的通知整理,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的通知為準!
地區 論文發表要求
上海 2或3篇(發表1篇即可)
河北 國內核心報紙期刊或國外報紙期刊2篇以上;或國內非核心報紙期刊3篇以上;或省級報紙期刊4篇以上。
福建 本科學歷發表1篇;大專學歷發表3篇
安徽 省級以上刊物發表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國家級刊物上
吉林 省級刊物發表2篇;或國家級刊物發表1篇
寧夏 發表1篇
甘肅 發表1篇以上省級以上刊物
湖南 發表1篇國家級刊物
新疆、陜西、江蘇、浙江 發表2篇
江西、四川、海南、湖南、廣東、山東、天津 發表2篇以上省級以上刊物
青海、云南 發表2篇及以上
河南、遼寧 發表3篇
西藏、內蒙古 發表3篇以上省級以上刊物
北京 1篇(不要求發表);援疆申報人員免于論文答辯要求,直接申報參加評審。
中央國家機關 1篇(不要求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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